石谓河北要省民徭,可以减州为县。至于言江南利害,则曰州县可析云云。』
废陕州硖石、赵州隆平、磁州昭德、沧州临津、德州德平、乾宁军乾宁、卫州卫、新乡邢州尧山、平乡、怀州修武、武德、瀛州东城、景城、江陵府枝江县并为镇。
八月,李宜之请废保定军为县,遣官相视,而众人军卫乞留军额甚哗。宜之以为官吏故纵其如此,王安石白上曰:『陛下欲什伍河北民为用,若如此不治,后不可用。』官吏有坐不能禁约者。及责,保定军卒不废。置明州昌国县;废澶州顿邱县入清丰;莫州长丰县为镇,并废鄚县;春州为阳春县,及以铜陵县隶南恩州。
九月,废真定府井陉、河中府府永济、滨州招安、相州永和、祁州深泽、冀州新河、陈州南顿县并为镇。
十月,废梅州入程乡县,隶潮州;省熙州马騌寨。
十一月丁卯,废儋州为昌化军,崖州为朱崖军,万安州为万安军。以昌化感恩、陵水、宁远、吉阳及华州渭南县并为镇;信州永丰镇为县;置熙州狄道、河州袍罕县。
十二月,废金州平利、洺州临洺、顺安军高阳、大名府、大名、洹水、经成县并为镇;渭州置制胜关及安化县,以旧县为镇。
七年二月,割秦州大潭、长道三县隶岷州,白石镇隶长道;废辽州八违山县,隶平定军;废平城、和顺、榆杜三县;丹州云岩、渝州南川、鄜州三川并为镇。
四月壬辰,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言:『察访浙东温、台等州,自熙宁四年以后,监司未尝巡历州县,事废弛无人点检。盖监司止在浙西,乘船往来,文移旁午,指挥不一,州县莫之适从,生民无所赴愬,近郡困于将迎。乞以浙东、浙西及转运副使、提点刑狱、提举官六员分为两路,杭、苏、湖、润、常、秀、睦七州为浙西路,置转运、提举于杭州,提点刑狱于润州;越、明、婺、温、台、衢、处七州为浙东路,置转运、提举于越州,提点刑狱于温州。』从之。
朱本削去。墨本云:方下本路相度,至九年三月,仍诏分路,合并入九年。按:七年九月十二日丁亥[1],勿复分路。诏则是年四月二十六日癸巳,即从沈括所请矣。朱本考之不详,遽削去。今依墨本,仍具本月日。然墨本既于此载沈括云云,又于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重载之,亦误也。今止于此详载,削去彼书。新本考异殊不辨诘,但依朱本,盖疏略耳。
甲午,分京东路为东、西两路,以青、淄、潍、莱、登、密、沂、徐州、淮阳军为东路,郓、兖、齐、濮、曹、济、单州、南京为西路。先是,邓润甫等乞分为两路,财赋、金谷并令通融移用。至是,下京东监司相度,如润甫所请。
新纪系此事于八年正月丙午,误也。五年八月已亥,已分京西。
五月,复宪州,从知太原府刘庠所请也。
八月甲午,并辰州麻阳、招谕二县隶沅州。
九月,诏:『日者分两浙为东、西路,今有司言供亿钱谷多在浙西计置,及水利事尽在苏、秀等州,分之必至阙事,其毋复分路。』
分路在四月二十六日癸巳,朱本削去,墨本误也。其复分路在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
八年二月辛卯,废羁縻怀远军古阳县为怀远寨,述昆县为镇,省镇宁州礼丹县入环州思恩县,并隶宜州。废沅州招谕县及锦州寨入麻阳。
闰四月,废秦州定远、绥远二寨为镇,隶陇州。
七月,复置真定府井陉县,徙治天威军,县治置军使;复河南府偃师镇为县,废缑氏县为镇。
八月,割昭州龙平县隶梧州,废永州零陵寨。
十一月,割渝州隆化县隶南平军。
十二月,复云安军云安监[2],置舒州同安监。改秦州??穰寨为堡[3],废真定府灵寿县、延州延水县、陇州陇西寨并为镇。
九年四月己酉,复导江县为永康军,以武城为军使,兼知县事,仍属彭州。以上批『永康军正控西山六州军隘口,昨据张商英奏,请废为导江县。若非军官,实欠弹压,可令复旧』故也。
五月丙寅,诏复分两浙为二路。初,从沈括分路之请,不半岁复合之。于是复分。明年五月,复有诏合为一路。盖以财赋不可分,又已责监司分定巡历诸州县,岁遍可也。
初复在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癸巳。其年九月十二日丁未复合,至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复分,十年五月复合。今附此。
十二月庚戌,即茂州汶川县置威戎军使。
十年正月,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唐义问言:『北路近年废荆门军为长林县,以隶江陵府。此军控制巴蜀,备防百越。今以为县,城郭不完,屯兵减少,不足以控制要会。乞复建军。』诏荆湖北路监司相度以闻,既而不行。
四月丁未,复冀州枣强、武邑二镇为县;名泸州小溪口新寨曰武宁。
八月己亥,吕温卿言:『河北分为东、西路,其于监司巡按甚便。至于通融移用之法,则不能无害。如东路出丝绵绸绢,西路饶材木铁炭,而有无不得以相通,而用度不得以相补。欲乞如江淮发运使之法,于北京特置河北、京东西路都转运司,选重臣以领使事,应合通融移用、财赋课利、按察郡县事件等,委四路转运司通管,专以经制边计为任。北边之财,庶可以充足。』
元丰元年正月,复桂州修仁镇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