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三千四百余缗,监司、诸州六十八万九千八百余缗,然皆取足于坊场、河渡、市例免行后剩息钱等,而今县官岁入财用,初无少损,且民不加赋,而吏禄以给焉。乙酉,中书言:『增开封府等处吏禄,以行重法。』上曰:『异时吏不赋禄而受赇,辄被重劾。今朝廷赋禄而责人,可谓忠恕矣。』
八年闰四月癸巳,权三司使章惇言:『昨增吏禄,行河仓法,盖欲革绝私弊。今闻却有以假借典质之类为名,经隔月日,方受财物者,宜为防禁。』诏行仓法人因职事以借使质当为名受财者,告赏刑名,论如仓法。
十二月。自熙宁三年始,制天下吏禄而行重法,以绝请托之弊。其年,京师诸司支吏禄钱凡三千八百三十四贯有奇。及沈括为三司使,当熙宁八年,其年支吏禄凡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三十三贯有奇。京师旧有吏禄者及天下吏禄,皆不预此数云。
元丰六年正月,诏户部尚书安焘同本部郎官立省、曹、寺、监新旧吏禄云。

校勘记
[1]陆诜 原本作『陛诜』,据《长编》卷二及《宋史·陆诜传》改。
[2]系草 原本『系』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补。
[3]毌湜 原本『毌』字作墨丁,《长编拾补》亦漏辑此条。据文同《丹渊集》卷三九《毌公墓志铭》补。
[4]大名府 原本作『大明府』,据《长编拾补》卷三下改。
[5]庚戌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二补。
[6]在牧 原本『在』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二七补。
[7]风雨 《长编》卷二二七作『风逸』,似是。风逸者,谓因牝牡相诱而脱逸也。
[8]戊寅 原本作『癸酉』,据《长编》卷二六二改。
[9]八监 原本作『十监』,据《长编》卷二六二改。
[10]堪 原本作『匹堪』,据《长编》卷二六二删『余』字。
[11]己丑 原本作『丁亥』,据《长编》卷三一四改。
[12]自『买粮谷』以下数页,错简而致颠乱特甚,兹据其本来顺序及参《长编》,尽数纠正复原,谨此说明,以下至『《军器监》』章,不另出校。
[13]丁丑 原本作『丙子』,据《长编》卷三四三改。
[14]牝马 原本作『牧马』,据《长编》卷三四三改,
[15]牝马 原本作『牧马』,据《长编》卷三四三改。
[16]牡马 原本作『牝马』,据《长编》卷三四三改。
[17]保长 原本作『保甲』,据《长编》卷三四三改。
[18]敷出 原本作『赋出』,据《长编》卷三四三改。
[19]二年 原本作『三年』,据《长编》卷三四三改。
[20]仍巧以 《长编》卷二五○作『仍以』,无『巧』字。
[22]庚戌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四九补。
[23]勒停 原本作『鞍停』,据《长编》卷二五三改。
[24]冲替 原本『冲』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三三一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七十六
神宗皇帝

薛向等措置陕西折二钱
庆历中,陕西、河东皆用铁钱。后用张奎议,小铁钱独行于河东,而陕西许用铜钱及大铁钱,以一折二,然小钱积同、华二州者,凡四十万缗。熙宁初,诏赐河东,以铁償之。
熙宁二年三月,诏令提点铸钱、制置解盐等臣僚各具财用利害奏闻。
三年七月辛丑,遣发运司管勾运盐、屯田郎中刘忱同陕西转运司相度本路兴置铸钱监利害以闻,以发运使薛向等请出上供钱帛二十万贯匹,买岑水场铜、铅四百余万斤,运至陕西,增铸钱百万缗,以备边也。其后忱等奏至,多与向议协,乃诏行之。
本志系此事于元年七月,误也。向二年六月乃除发运。
四年三月己亥。皮公弼在陕西,尝建言:『陕西见行当二大铜钱,因顷岁西边用兵,始铸当十钱。后兵罢,多盗铸者,乃以当三,犹私铸,乃减当二。行之至今,铜费相当,民无冒利,盗铸衰息。请以旧铜、铅尽铸当二钱。』从之。其后折二钱遂行天下。
七年六月癸未,秦凤路转运司请于凤翔府斜谷置监,铸折五、折十钱,乞降御书字样。诏惟铸折二钱。
八月戊辰,诏凤翔府罢铸郿县夹锡青铜折二钱,以钱成,掷之辄碎也。
九月壬戌。是时关中钱法弊,永兴军路安抚使吴中复请以钱四十买缺薄恶钱一斤,则民间专行省抚大钱,而大钱少不足用[1],请以所买恶钱悉改铸大钱,而民间所行私大钱,一以一小铜钱买而更铸之。永兴军等路转运使皮公弼请尽买恶钱,且毋行铸铁钱相易事。有司尽纳伪钱,请先于本路五铜钱监改铸,一年可竞。又请改铸所买恶钱。秦凤路都转运使熊本言:『买恶钱及禁旧通行大钱,铜钱相易,皆非便,请降钱式下所属,而禁用恶钱,犯者论如法。勿废旧通行钱,选官库恶钱,同所买改铸之,小变其蹻为「熙宁重宝」。今本路官钱受私钱已多,省蹻钱久废,公私百无一二。今虽以钱四十得伪钱一斤,及铜钱千易当二铁钱千,其实铁钱一斤,才当斤铁耳。千钱为铁六斤,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