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先坐绌,于是并逐三人者。诏以继恩潜怀凶慝,与昌龄等交通请托,漏泄宫禁语言也。寻诏:『中外臣僚曾与继恩交结及通书疏者,一切不问。』后二年,继恩死于贬所。
  《实录》与国史并不明著继恩等罪状,但具录甲戌诏书。盖当时有所避耳。诏称昌龄恣行请托,深乱朝纲;继恩潜怀凶慝,附下罔上,结党朋奸,亦可略见其不轨心迹。潘阆纳说继恩,此据《倦游杂录》稍删润之。《湘山野录》及《笔谈》载阆与卢多逊同谋立秦王,盖误以继恩为多逊,楚王为秦王,传闻不审也。
六月甲申,以皇兄元佐为左金吾卫上将军,复封楚王,听养疾不朝。上始欲幸元佐第,元佐固辞以疾,曰:『虽来,不敢见也。』自是终身不复见。

校勘记
[1]九月 按:诸王改名事,《长编》卷二十四在太平兴国八年十月戊戌。
[2]亦有 原本作『自有』,据《长编》卷二十六改。
[3]一至于此 原本脱『于』字,据《长编》卷二十六补。
[4]湖南 原本脱『南』字,据《长编》卷二十九补。
[5]听书 原本作『课书』,据《长编》卷三十二改。下节《立太子》所引同句亦改,不另出校。
[6]九月壬申 此承上文,为淳化五年九月壬申。
[7]十月 原本作『十一月』,据《长编》卷三十六改。
[8]殿下 原本作『陛下』,据《长编》卷三十八改。
[9]上故先绌之 《长编》卷四十一作『复讪上,故先绌之。』
[10]多宝僧舍 《长编》卷四十一作『夕寓僧舍』。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十
太宗皇帝

赵普复相
  太平兴国二年二月壬申,河阳三城节度使赵普来见,赴太祖山陵。乙亥,授太子少保,留京师。
  六年九月,太子太保赵普奉朝请累年,卢多逊益毁之,郁郁不得志。
  普迁太子太保,正史、《实录》、《百官表》并不记。太宗所撰《神道碑》云:『既静妖氛,爰覃爵赏。』普盖从征晋阳,以功迁秩也。当在太平兴国四年冬十月。《行状》则云:『三年郊祀后,迁太子太保。』合从《行状》。
  普子承宗娶燕国长公主女。承宗适知潭州,受诏归阙,成婚礼。未逾月,多逊白遣归任,普由是愤怒。会如京使柴禹锡等告秦王廷美骄恣,将有阴谋窃发。上召问,普对曰:『臣愿备枢轴,以察奸变。』退复密奏:『臣开国旧臣,为权幸所沮。』因言昭宪顾命及先朝自想之事。上于宫中访得普前所上章,并发金匮,遂大感悟,即留承宗京师。召普谓曰:『人谁无过?朕不待五十,已知四十九年非矣。』辛亥,以普为司徒兼侍中。
  《实录》云:即日复相,则恐未然。正史称『未几复相』,当得其实也。丁谓《谈录》则云:『上元夜召普观灯,即命为相。』亦与正史不合,今不取。
  壬子,秦王廷美乞班赵普下,从之。
  十一月己未,宰相赵普封梁国公。
  七年四月,赵普既复相,卢多逊益不自安。普屡讽多逊令引退,多逊贪权固位,不能自决。会普廉得多逊与秦王廷美交通事,遂以闻。上怒。戊辰,责授多逊兵部尚书,下御史狱。丁丑,诏削夺多逊官爵,并家属流崖州。
  八年十月己酉,司徒兼侍中赵普罢为武胜节度使兼侍中。
  十一月丁卯,宴饯赵普于长春殿。上赐普诗,普捧而泣曰:『陛下赐臣诗,当刻于石,与臣朽骨同葬泉下。』上动容答之。明日,谓近臣曰:『赵普于国家有大勋力,朕布素时与之游从,齿发衰矣,不欲烦以机务,择善地,俾之卧治。因诗导意,普感激且泣,朕亦为之堕泪。』宋琪对曰:『普昨至中书,执御诗,涕泣谓臣曰:「此生余年,无阶上答,庶来世,得效犬马之力。臣既闻此言,今复闻宣谕君臣始终之分,可谓尽善矣。』
  雍熙四年二月丙申,徙赵普为山南东道节度使,改封许国公。
  端拱元年二月庚子,山南东道节度使兼侍中赵普为太保兼侍中。上谕普曰:『卿勿以位高自纵,勿以权势自骄。但能谨赏罚,举贤能,弭爱憎,何忧军国之不治?朕若有过,卿勿面从。古人耻其君不及尧舜,卿其念哉!』先是,普再入相,方立班宣制,工部侍郎、同知京朝官考课雷德骧骤闻之,手不觉坠笏,遽上疏乞归田里。又请对,具呈所以。上勉谕良久,且曰:『卿第去,朕终保全卿,勿以为虑。』德骧固请不已,壬子,罢知京朝官考课[1],仍奉朝请,特赐白金三十两,以慰其心。
  三月,枢密副使赵昌言、盐铁副使陈象舆责罢(见《马周》)。上侍昌言厚,垂欲相之,会普以旧相复入,恶昌言刚戾难制,因是请加诛殛,上特宽宥。昌言既责,普又请行后命,上不许,乃止。普始为节度使,贻书台阁,体式皆如申状,得者必封还之,独象舆不却。普谓其慢己,故被重谴。请诛侯莫陈利用(事见《侯莫陈利用》)。或云:普中书接见群官,必语次绎寻有言人短长者,既退,即命吏追录,事发引以为证,由是群官悚息,无敢言者。中书事益壅蔽。
  七月戊戌,上谓赵普曰:『卿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