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宣谕曰:『国史大事,朕欲用苏轼成之。』执政有难色。帝曰:『轼不可用,则用曾巩。』巩亦不能副帝意。又有旨:轼以本官知江州。蔡持正、张粹明皆禀命,而王禹玉以为不可。又令与江州太平观,禹玉亦以为不可。其后禹玉作相,帝语及轼,复欲用之。禹玉曰:『轼有诗云:此心惟有蛰龙知。方陛下飞龙在天,而不知轼何求蛰龙乎?』章子厚曰:『自古言龙,非独人君之称,人臣亦有称龙者。』帝曰:『然。如荀氏八龙、孔明卧龙是也。』既退,子厚谓禹玉曰:『相公乃欲覆人家族耶?』禹玉曰:『此舒亶语耳。』子厚曰:『亶之唾亦可食乎?』胜非所录比丙差不同。如王珪独不可江州及太平观再命,并章惇所言『珪云云』,当并考。

校勘记
[1]己未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三○一补。
[2]盐酒务 原本无『盐』字,据《长编》卷三○一补。
[3]考城 原本作『孝城』,据《长编》卷三○一、《宋史·地理志》一改。
[4]盐税 原本无『盐』字,据《长编》卷三○一补。
[5]陈珪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三○一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六十三
神宗皇帝

王安石毁去正臣
  治平四年九月戊戌,知制诰、知江宁府王安石为翰林学士。韩琦数因入对,恳求罢相。上察琦不可复留,赐手札曰:『今许卿暂临藩服,朕将虚上宰之位,以待卿还。』辛丑,特授琦守司徒兼侍中、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判相州。是日,琦入对,上谕琦曰:『侍中必欲去,今日已降制矣。』上遂泣下。琦亦感激称谢。
  十月甲午,富弼判河阳,从所乞也。
  熙宁元年二月壬子,观文殿大学士、左仆射、判河阳富弼判汝州,仍诏入见乃赴任。
  四月壬寅朔,富弼入见。上以弼足疾,许肩舆至崇政殿门。又以门距殿远,更御内
  东门小殿见之,且免拜,坐语从容,至日昃。乙巳,除集禧观使。弼恳辞,乞赴汝州,上不许。弼又言云云,上乃听弼依旧判汝州,罢集禧观使。
  十二月乙丑,韩琦判大名府,降手诏听便宜从事。
  二年二月己亥,富弼除守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初,以集禧观使召弼赴阙。弼既辞不受,更具札子云云。上乃罢集禧之命,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庚子,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四月戊戌,权知开封府滕甫知郓州。先是,知定州孙长卿岁满,上欲令甫与长卿易任。富弼、曾公亮未对,王安石独以为宜。弼请徐议之,既退,安石谓弼、公亮曰:『甫奸人,宜在外。』安石尝与甫同考试,语言不相能,深恶甫,故极力排出之。甫入辞,言于上曰:『臣知事陛下而已,不能事党人!愿陛下少回当日之眷,无使臣为党人所快,则天下知事君为得,而事党人为无益矣!』上为改容。
  五月癸未,郑獬知杭州,王拱辰判应天府,钱公辅知江宁府。獬与滕甫相善,王安石素恶之,目为『滕屠』、『郑沽』。尝言于上曰:『獬极险,不宜使在内。』故事,两制差除,必宰相当笔。时富弼在告,曾公亮出使西京,王安石遽自当笔。议者皆疑安石行其私意(详见《吕诲劾安石》)。
  六月丁巳,诏右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吕诲落中丞,以本官知邓州。前此,诲上疏言安石骄蹇慢上、阴贼害物十事。安石求去位,既留而诲坐贬。
  八月,侍御史知杂事刘述、侍御史刘琦、御史里行钱顗等言:『窃见陛下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未逾半年,中外人情嚣然不安,盖以其专肆胸臆,轻易宪度,而无忌惮之心也。』时述坐判刑部缴敕札被劾未伏,琦、顗先贬,琦监处州盐酒税,颉监衢州盐税。
  十月丙申,开府仪同三司、行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富弼罢为武宁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亳州。
  三年正月戊午,知河南府、观文殿学士、户部尚书张方平判尚书省,兼提举集禧观。先是,方平被诏,举堪任谏官者二员,即以李大临、苏轼应诏。方平既入见,上欲除宣徽使留京师,王安石曰:『此大除拜,四方观望,不可无义。不知陛下以此旌其功善?为但闵其资历?』上曰:『但闵其资历。』安石曰:『闵其资历,是何义理?方平已致人言,若如此,必更致人言。』又曰:『方平奸邪,人孰不知?恐如此除拜,无补圣政云云。』方平亦坚乞南京留台,遂命知陈州。方平言:『民心戎事,国之大本云云。』上谓方平曰:『能复少留乎?』方平曰:『退即行矣!』
  二月壬戌朔,韩琦言青苗事,乞尽罢诸路提举官,只委提点刑狱官依常平旧法施行。癸亥,上亲袖出琦奏示执政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云云。』又曰:『文彦博、吕公弼亦以此为不可,但腹诽耳[1],韩琦独肯来说,真忠臣也!』上又曰:『常平取息,奸雄或可指以为说动百姓。』安石云云。翌日,安石遂称疾不出。安石既称疾家居,翰林学士司马光再为批答曰:『今士大夫沸腾,黎民骚动,乃欲委还事任,退取便安。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之所望,将以委谁?』安石得之大怒,即抗章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