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六月壬申,右千牛卫将军宗实为右千牛卫大将军,始自宫中出还第。时方八岁。
《英宗实录》、正吏并云豫王生,英宗乃还第。按:豫王以此年八月甲戌生,英宗以六月壬申还第。《实录》、正史盖不审也。
  庆历元年十二月丙申,左千牛卫大将军宗实为右羽林卫大将军。
  五年十月戊寅,宁江节度使允让为汝南郡王。
  至和二年十二月。上春秋高,未有继嗣。皇祐末,太常博士张述上言曰:『臣闻漆室之女,有忧国之心,倚槛而叹。臣仕于朝二十五年,而区区之虑,不早为陛下建万世之长策,是漆室之不若也,臣实耻之。夫生民之命系于宗庙、社稷之重,而以继嗣为之本。匹夫匹妇有百金之产,犹能定谋托后,事出于素,况于有天下者哉?建隆、乾德之臣子,孰不愿太祖皇帝享年亿万者?端拱、天禧之臣子,其心亦莫不若此。然而天地有运行,日月有盈昃,阴阳之数,有闰有章,气至而回,物极而变,理之必然者也。艺祖以神器付太宗,太宗以传真宗,真宗以传陛下。陛下承三圣之业,传之于千万年,斯为孝矣。而春秋四十四,宗庙社稷之继未有托焉,此臣所以夙夜彷徨而忧也。陛下知此矣,而以嫌疑不决,非孝也;群臣知此矣,而以避讳不言,非忠也。陛下享天下之贵而不自怠,有天下之富而不自侈,过成康、文景远矣。谓宜默祈天地、岳渎,分宠六宫,用均爱施,或未之获,则遴择宗亲才而贤者,异其礼秩,赐以职务,俾内外知圣心有所属,则天下大幸!』是岁,复上疏曰:『臣闻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离为日,君象也。二明相继,故能久照。东升西没,一昼一夜,数之常也。陛下御天下将三纪,是日之正中也,而未闻以继照为虑,臣诚疑之。使嗣不早定,则有一旦之忧,而贻万世之患。历观前世事之仓卒,则或宫闱出令,或宦官主谋,或奸臣首议。贪孩孺以久其政,冀暗昧以窃其权,安危之机,发于顷刻。而朝议恬不为计,岂不危哉?』述前后七上疏,最后语尤激切,文多,故不载。上终不以为罪。述,小溪人也。
皇祐五年,仁宗春秋四十四,述疏即以五年上。传云皇祐中,误也。
  嘉祐元年正月,上暴感风眩。
  二月,帝康复。
五月甲申,诏以九月于大庆殿行恭谢之礼[1]。右千牛卫大将军宗实仍养于宫中,上及皇后鞠视如子。既出还第,问劳赏赐不绝,诸宗室莫得比。上始得疾,不能视朝,中外忧恐。宰相文彦博、刘沆、富弼劝帝早立嗣,上可之。参知政事王尧臣之弟纯臣为王府官,数与尧臣言宗实之贤,尧臣以告彦博等,彦博等亦知宗实上意所属,乃定议,乞立宗实为嗣。既具稿,未及奏而上疾有瘳,其事中辍。
至和议立嗣,诸家各有记述,要当以《龙川别志》为得实。盖彦博等私议英宗当立,已曾具奏,俱未及上尔。其诏草亦非伪也。盖当日群臣预为此奏,可即降诏,事不容缓,其理势亦当尔。今国史及《文氏私记》皆云已奏诏草,则恐未必然。今从《别志》,止称奏议,不载诏草,更俟考详。《别志》乃云事在嘉祐二年,且谓韩琦与彦博、弼同为宰相,则误也,今不取。
  是日,知谏院范镇上疏曰:『陛下置谏官者,为宗庙社稷计也。谏官而不以宗庙社稷计事陛下者,是不知谏官之任也。陛下不以臣愚,任之谏官,臣敢不以宗庙社稷计献于陛下乎?二月中,臣使契丹还,过河北,河北之人籍籍纷纷,皆谓陛下方不豫时有言曰:「我惟宗庙社稷计以忧劳,而成此疾。」陛下所谓宗庙社稷计而忧且劳者,得非皇嗣未立乎?是时中外皇皇,莫知所为,而陛下方且宗庙社稷计为念,是陛下之计虑至深且明也。今陛下既已平复,御殿听政,愿推向者之言而终行之。行之之术,非明则不审,非果则不决。惟审与决,而宗庙社稷之计定矣。今祖宗后裔蕃衍盛大,信厚笃实,伏惟陛下拔其尤贤者,优其礼数,试之以政,与图天下之事,以系天下之心。异时诞育圣嗣,复遣还邸,则真宗皇帝时故事是也。初,周王既薨,真宗皇帝取宗室之子养之宫中,此天下之大虑也。太祖皇帝舍其子而立太宗皇帝者,天下之大公也,宗庙社稷之至计也。伏惟陛下观太祖皇帝大公之心,考真宗皇帝时故事,断于圣心,以幸天下,不胜大愿。臣考之于昔,参之于今,谋之于心,书之于疏。疏成而累月不上者,大惧无益于事,死今之世,以累陛下之明。伏惟赦臣万死之罪,审之决之,以定宗庙社稷之至计。非独臣蒙更生之赐,乃天下之人之心也。』
  五月三日入,范镇奏疏并不载于《实录》,盖《实录》镇所修,不欲自表见尔。今悉以月日追载。周王薨,真宗养宗室子,当考。
  疏奏,文彦博使提点开封府界诸县公事蔡挺问镇何所言,镇以实对。明日,挺谓镇曰:『言如是事,何不与执政谋?。』镇曰:『镇自分必死,乃敢言。若谋之执政,或以为不可,亦岂得中辍也!』
  六月己未,殿中侍御史赵抃上疏曰:『向者伏睹陛下圣体偶小违豫,中外之心,莫不动摇。赖宗庙社稷之降灵,天地神明之垂祐,四海蒙福,宸躬寝康。然犹上有谪见之文,迨无虚月;下有妖言之俗,至于再三。天其或者岂非以陛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