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编》卷一一一作『诏营造殿宇』,兹为补改。
[7]成勋 《长编》卷一一一作『承勋』。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三十三
仁宗皇帝

追尊庄懿太后
  明道元年二月丁卯,以真宗顺容李氏为宸妃。是日,宸妃薨。宸妃始生帝(见《庄献垂帘》),皇太后即以为己子,使皇太妃保视之。帝即位踰十年,宸妃默处先朝嫔御中,未尝自异。人畏太后,亦无敢言。终太后世,帝不自知宸妃所出也。疾革,乃进位,遽薨,年四十六。二宫发哀成服苑中,赠妃曾祖应己及祖金华主簿延嗣为光禄少卿,父左班殿直仁德为崇州防御使,母董氏为高平郡太君。始,宫中未治丧。宰相吕夷简朝奏事,因曰:『闻有宫嫔亡者?』太后矍然曰:『宰相亦预宫中事耶?』引帝偕起。有顷,独出曰:『卿何间我母子也?』夷简曰:『太后他日不欲全刘氏乎?』太后意稍解。有司希太后旨,言岁时未利。夷简黜其说,请发哀成服,备宫仗葬之。时有诏欲凿宫城垣以出丧,夷简遽求对。太后揣知其意,遣内侍罗崇勋问何事。夷简言:『凿垣非礼,丧宜自西华门出。』太后复遣崇勋谓夷简曰:『岂意卿亦如此也?』夷简曰:『臣位宰相,朝廷大事,理当廷争。太后不许,臣终不退。』崇勋三反,太后犹不许。夷简正色谓崇勋曰:『宸妃诞育圣躬,而丧不成礼,异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谓夷简今日不言也!』崇勋惧,驰告太后,乃许之。
  凿垣事,据魏泰《东轩记事》。宸妃以二月二十六日薨,辍视朝三日。三月初一日发哀成服,初四日赠三代,十四日葬,又辍朝,今并书之。宸妃之号,前此所未有,恐是别创也,当考。
  三月。初,宸妃入宫,其弟用和才七岁,后不复相闻知。用和穷困,凿纸钱为业,居京师。妃既生子,太后使刘美及张怀德访妃亲属,得用和于民间,补三班奉职,累迁右侍禁、閤门祗侯。癸巳,特迁用和礼宾副使。
  二年三月庚寅,太后刘氏崩。
  四月,皇太后既崩,左右始以宸妃事闻者,上号恸累日不绝。壬寅,追尊宸妃为皇太后。甲辰,诏改葬于永定陵,大行皇太后五使并兼追尊皇太后园陵使,或言:『太后死非正命,丧不成礼。』上亦疑焉,因易梓宫。上遣李用和视之,则容貌如生,服饰严具。用和入告,上叹曰:『人言其可信哉?』乃于大行神御前焚香泣曰:『自今大孃孃平生分明矣!』
  既葬易梓宫,李用和视之,据《龙川别志》。邵伯温《见闻录》乃云亲视之,盖不然也。
  壬戌,上始御崇政殿,改命张士逊为山陵及园陵使。癸亥,追尊太后谥曰庄懿[1]。五月丁卯,判河南府、泰宁节度使、同平章事钱惟演请俟园陵毕,以庄献、庄懿皇太后并祔真宗之室。诏太常礼院详定以闻。礼官请于太庙外别立新庙,奉安二后神主,同殿异室,岁时荐享。用《太庙仪》别立庙名,自为乐曲,以崇世享。诏恭依。盖惟演既罢景灵宫使还河南,不自安,乃建此议,以希帝意。始,庄懿太后疾,东染院使张怀德、押医官杨可久等入侍。己巳,追怀德为嘉州都监,可久等皆坐黜罢。
  六月,礼宾使李用和未有宅,诏寓馆芳林园,固辞不敢处。丙午,以惠宁坊第赐之。
  九月甲戌,幸洪福院,易衰服,奠章懿太后梓宫[2]。丙子,又奠焉。壬午,章献明肃皇太后灵驾发引[3]。上顾辅臣曰:『朕欲亲行执绋,以申孝心。』乃引绋行哭,出皇仪殿门。礼官固请而止,遣奠正阳门外,遂诣洪福院,服素纱幞头、淡黄衫,从官常服黑带,奉引庄懿太后梓宫遣奠庭中,皆改衰服奉辞,随梓宫攀号不已。左右固请止,上泣曰:『劬劳之恩,终身何所报?』平步送至院西南隅,仗转乃还。乙酉,翰林学士、龙图阁学士兼侍讲、给事中冯元落翰林学士、知河阳,六宅使、昌州刺史、内侍押班卢守勤落押班,为永兴军钤辖,前上御药张怀德罚铜三十斤。先是,礼宾使李用和言:『发章懿皇太后故陵,有泉水沮洳。』以元暨守勤尝同获葬事,故责及之。怀德本择葬地前,坐张永信事已配广南,至是益徙远处。
  十月丁酉,祔葬章献明肃皇太后、章懿皇太后于永定陵。己酉,祔章献明肃皇太后、章懿皇太后主于奉慈庙。丙辰,赠章懿太后三代。戊午,奉安章懿太后神御于景灵宫广孝殿。
  壬戌,幸景灵宫,酌献太后神御。
景祐元年二月庚子,诏章懿太后忌前、后禁乐各三日,不视事各二日。

反庄献太后之政
  明道二年三月甲午,皇太后刘氏崩。四月戊申,始听政于崇政殿西厢。庚戌,以流人林献可为三班奉职。明道初,献可抗言请皇太后还政,太后怒,窜于岭南。至是特录之。
《实录》云:献可以天圣中上言。按:张存疏则当在明道元年。又按:苏舜钦《林书生》诗乃元年五月间也。今附苏舜钦诗于此,盖转对中张存疏下所注,云:『张存上疏不得其时。』按:苏舜钦作《林书生》诗云:『生得罪未十旬,宫中火。』则生奏封事盖五月矣。存上疏必相继,今附见。林献可本末,史失不载,今取舜钦诗附见,更考详。诗曰:『狂说圣所择,愚谋帝不罪。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