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七日
满本堂为移付事。
准四库全书处文称,本馆奉旨续缮四库全书三分,应派分校官六十员,遵照原奏,移咨内阁、翰林院、国子监各该衙门,卽将现任拔贡、副榜、举人以上出身人员,全行开列官单,并将有无现充各馆纂修、协修、分校等官之处,详细移送。等因前来。查本堂并无拔贡、副榜、举人以上出身人员,相应移付贵厅查照转行可也。须至移付者。
右移付典籍厅。(内阁移付) 九七五 军机处为遵旨换回《通鉴纲目续编》事致苏州织造札文
乾隆四十八年四月初十日
办理军机处为札知事。
本日该织造奏到苏州行宫陈设《通鉴纲目续编》二部等因一折,奉朱批:总随便送进。钦此。又奉旨:着将现在挖改者发去两部,即将该处陈设二部换回。钦此。除将改补《通鉴纲目续编》二部四套交该织造赍折人带回外,合行札知该织造遵旨办理,不必覆奏。须至札者。(军机处上谕档) 九七六 军机处为《御批通鉴纲目续编》奉旨更正发还事致各督抚咨文
乾隆四十八年四月十一日
办理军机处为知会事。
照得《御批通鉴纲目续编》七、八两函内,有辽金时事,持论偏谬之处,现在奉旨改正,发交各省督抚,将该省流传之本并坊间翻刻板片一体遵照挖改,书板着仍发还本家。所有颁发样本两套,遇便缴还军机处。
为此知会,并将钦奉上谕一道一并封寄。贵督抚接奉后,卽行遵照办理可也。须至咨者。
外书一套。(军机处上谕档) 九七七 吏部为知照四库馆人员遵旨分别罚俸事致典籍厅移会(附黏单)
乾隆四十八年四月十五日
吏部为遵旨查议事。
考功司案呈,吏科抄出本部题前事等因。乾隆四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题,本月二十七日奉旨:吴裕德、吴锡麒、李镕、庄通敏、汪镛、朱攸、励守谦、潘曾起,钱世锡、罗修源、周琼、汪学金、于鼎、王天禄、刘汝謩、【真按:前似均作誉!(刘汝誉)下又都作謩.】高棫生、甘立猷、孙希旦、范来宗,俱着罚俸三个月;王燕绪、莫瞻菉、饶庆捷、王允中,俱着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何循、王春煦、施培应、翟槐、章宗瀛、邱庭漋、严福、吴省兰、许兆椿、陈昌齐、季学锦、曹锡龄,俱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朱钤、朱绂、张焘、裴谦、张九镡、吴典、王坦修各罚俸三个月之处,俱着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单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黏单壹纸。
右移会内阁典籍厅。
附 吏部题四库全书馆人员罚俸记过本
议得内阁抄出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等奏称:查四库全书馆进过书籍,于上年十一月初二日查核交部,其年冬季进过第二分全书七次,臣等详加查核。除总裁各员前因赶办第二、三分书奏请停其抽阅,并无记过次数外;查有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七次,总校官朱钤记过八百八十五次,王燕绪记过七百八十四次;分校官陈木记过四十二次,李斯咏记过三十六次,刘源溥记过三十二次,许兆椿记过三十次,常循记过二十八次,陈昌齐、吴锡麒各记过二十六次,赵秉渊、胡予襄各记过二十二次,李镕、庄通敏、雷纯各记过二十次,汪镛、朱绂、吴树萱各记过十八次,曹锡龄、何循各记过十六次,季学锦、周鋐各记过十四次,王春煦、罗万选、郭祚炽、张焘、甄松年各记过十二次,叶兰、朱攸各记过十次,励守谦、牛稔文、潘曾起、章宗瀛、方大川、胡敏、马犹龙、柴模、吴翼成各记过八次,王庆长、钱世锡、邱庭漋、田尹衡、李荃、罗修源、王中地、严福、周琼各记过六次,施培应、宋镕、王坦修、裴谦、沈培、江涟、汪学金、于鼎、吴省兰、王天禄、张九镡、莫瞻菉、刘汝謩各记过四次,高棫生、吴典、饶庆捷、李元春、甘立猷、刘图南、张埙、翟槐、邱桂山、孙希旦、黄秉元、康仪钧、倪廷梅、王允中、范来宗各记过二次,俱请交部照例察议。谨奏。乾隆四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查议处四库全书处错误记过,乾隆四十二年七月钦奉谕旨:嗣后总裁应议者,仍令罚俸半年;其总校、分校、覆校各官应议者,止须罚俸三个月。钦此。钦遵在案。应将记过七次之提调 翰林院编修吴裕德,记过八百八十五次之总校 编修朱钤,记过七百八十四次之编修今奉旨以中允补用之王燕绪,记过四十二次之分校 国子监助教陈木,记过三十六次之内阁中书李斯咏,记过三十二次之候补中书科中书刘源溥,记过三十次之编修许兆椿,记过二十八次之国子监学录常循,记过二十六次之詹事府右赞善陈昌齐、编修吴锡麒,记过二十二次之内阁中书赵秉渊、助敎胡予襄,记过二十次之编修李镕、编修庄通敏、兵部主事雷纯,记过十八次之编修朱绂、内阁中书吴树萱,记过十六次之编修曹锡龄、编修何循,记过十四次之左中允季学锦、助敎周鋐,记过十二次之编修王春煦、助敎罗万选、通政使经历郭祚炽、翰林院侍读张焘、内阁中书甄松年,记过十次之内阁中书今升安徽安庆府同知叶兰、编修朱攸,记过八次之编修励守谦、起居注主事牛稔文、编修今授贵州学政潘鲁起、【真按:疑当作曾字.前均作曾(潘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