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之
至镶黄旗、正蓝旗驻地,我兵列纛欲进,明兵见我纛,随即遁去。我军追击其後,获马百匹,其俘获无多,我兵损三十人等语。
二月初九日,遗书明帝曰:金国汗上书於大明国皇帝:以我思之,师旅频仍,互相诛戮,而天生之民,因此罹祸。我等自身,亦不获安宁。我念及此,欲盟诸天地修好,使我两国军
民子孙,世世享太平也。不然,何时罢兵而享太平耶?故缮写议和书,遣人赍往。惟尔等熟计而明示之。又致书蓟州各宦曰:若我不愿议和,兴师征讨,专事杀掠,则尔等官兵,疆场捍御,为帝捐躯,理所应当。我屡欲修好,而尔帝不从,官兵之劳若,国民爷子夫妇之离散之,田地之不得耕耨,悉置不念,视将卒犹如草芥,锐意攻战,此无庸我言,尔大国岂无智者,当自思之。
致明国诸臣书曰:我欲罢兵,共享太平,屡遣使议和,惟尔等不从。在此战中,将卒被诛,国民受苦,实尔自相戕害也。我前曾六次致书京城议和,意者以城下之盟为耻,抑冀我兵之速退为幸,故不作答。夫得失者机也,天既赐我良机,我为何弃之而去?我将於天所与之地,耕屯以守,尔八府之民,岂能安心耕种之?纵得耕种,知谁为收获耶?尔等宜勿胶柱,务识权宜。今我两国之事,惟和与战,别无他计也。和则国民速受其福,战则国民罹祸,何时可已。蓟州官员,尔等与上级官员商议,启迪尔帝,速议和好之事。先时官员皆诳君轻敌,乃不允议和者,或被战死,或被尔帝所杀,此外,曾有一建立功名者乎?我素养无诡谋,惟以至诚相告。如执以为不可,是天运使之然,我亦无可奈何矣。
初十日,由遵化遗书云:二月初五日,汗与诸贝勒会审众蒙古兵,同袁都堂交战於都城南关东门时,为袁击败一事。时汗谕诸贝勒曰:“前已有旨,其攻城先登而授职之人,嗣後,我等勿得再令攻城。业已舍身立功,再令攻战,欲何为?此等立功者,当令在诸贝勒、固山额真左右,唯遇众人齐战时,随众进战。否则,若彼欲战,亦当止之。即或厮卒中,有一、二次
率先登城立功者,亦不可再令攻城。将此旨意,务必传谕驻永平、滦州诸贝勒大臣及众人知之矣。”
初十日,汗与两大贝勒,自遵化启行,过三屯营,至滦河驻跸。是日,遣每旗大臣一员,往取在永平之厮役人等。
十一日,命叶臣、巩阿岱、达海、爱巴里率每牛录护军一人,往太平寨招降,因城内人不从,即行返还。
来告太平寨不降。汗曰:若不攻昌黎,则似此小城,自来归顺。彼闻昌坚守,而我攻而不克,是以不降也。且谓降我之後,待我弃之而去,彼兵复来,又将受戮,故惧而不降,诚
然也。
十二日,喀喇沁部送女与大贝勒为妻。
十三日,驻永平诸贝勒,并随诸贝勒还沈阳之■军厮役,带驼而至。是日,命有职大臣等,各具战功上奏。汗与诸贝勒,驻跸三日,出征将士,论功升职。赏立功宜擢升者擢升之,虽然有功而不宜授职者,未予授职,亦与授职官员同赏赍之。其临阵溃缩之官员等,皆革职夺赏。
十四日,致书於喀喇沁部曰:“汗致书於卓里克图、岱达尔汉、西兰图、沙木巴等人:嗣後,尔等须严加约速部众,不得侵扰薙髮归降之民。若杀降民,必杀其杀人者以抵命;抢掠者则应按律惩办。其一汉人,固不足惜,然杀掠降民,必致他处来降之民,将不复想念我也。尔若违悖我言,不严加约束部众,杀掠降民,惜哉!我眷爱尔等之心亦徒然耳!”
汗谕驻永平、遵化等地诸贝勒大臣曰:“明帝之人民,天若赐我,则其民即我民也。以我之民,而我加以侵暴,则已服之国,将非我有之他国人民,亦无复来归者矣。守城诸贝勒大
臣等,宜严饬我军士。嗣後,若有杀害薙髮归降之民,则鞭一百,刺耳,并罚取安葬银,给与被杀之人。行窃者,勒令赔偿所窃之物,并鞭八十二,刺耳。抢掠者,亦按盗窃论罪。牛录
额真、章京若有不知者,照失查之例,治以应得之罪。若知情不举,则与首犯同罪。”
驻跸滦河,四日,诸事办妥,遂於十五日起行往渖阳,营於边内。
十六日,驻遵化,永平、滦州诸贝勒大臣还。是日,出董家口,至十五里外。是日,赐额驸扬古利蟒缎长袍一袭。赐舅阿什达尔汉金黄缎袍。
十七日,汗将旋跸,闻喇嘛满珠习礼来朝见。汗遂於驻地候之。赐大贝勒琥珀念珠四挂,大贝勒叩受之。汗乘马往迎喇嘛,握手相见,入黄幄与汗并坐,饮茶食肉。因喇嘛求将阵获
之丁副将,给之。汗谕曰:“布尔噶都擒获送来之丁副将,尚在遵化,命遣人取至潘家口,交与喇嘛满珠习礼之手。”其间恐有失,故作书给与喇嘛。是日,营於阿儿达吉地方。
十八日,驻跸古琴地方。
十九日,驻跸森金之河。
二十日,起行前来时,苏布迪杜棱迎於敖木伦河岸,杀牛十、羊二十进宴。是日,驻跸布拉克地方。
二十一日,驻跸博拉噶图城东敖木伦河南岸。是日,有四人自渖阳来报信。
二十二日,汗起行前来时,前哨克宜福,在途遇明兵,斩二人,获马一匹送来,并报前有敌兵。汗遂止行,遣谭泰、伊尔登乌赖率每旗■军五十人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