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渡海人之粮,原报於李游击,有粮汉斗一百六十石。经称量,实有汉斗一百四十六石。’再,耀州之备御梁宗玉报称:‘前被杀乔邦魁之族人乔云雷有粮汉斗十三石一斗,由纳齐布收去,赈给蒙古人三千六百三十九名男丁,二人一斗,共合诸申斗一百八十一石九斗半。’再,蒙古之七千六百八十八人因盐给不足,取熬盐场之盐,先后共给一万斤,佟养性於六月十二日随贝勒往复州。”
是日,驻守南边之吉尔海游击至,告汗曰:“青苔峪、岫岩地方之人皆欲叛,已将同谋首告之二人带来,并已拿获为首者数人。所获之人皆供欲叛属实。”汗命首告之书生魏英科为备御,赏银五十两及莽缎衣服,大凉帽。次出首者郑则猷为千总,赏银三十两并蟒缎衣服。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aisin I beyeuthai bi盖原金尚在之意。
②原转抄本签注:谨查ashai mahala无从查考,故照抄之。(本书译作“纱帽”)。










第五十五册 天命八年六月
十五日,汗降书青苔峪,岫岩之汉人曰:“青苔峪乡之魏英科首告同谋叛人,赏银五十两及蟒缎衣服、大凉帽,升为备御。郑则猷继之出首,赏银三十两及蟒缎衣服,升为千总。各地之人如有类此谋叛而首告者,同样升赏。尔等小民何故不首告耶?即受劄付,亦仅大臣及为首者受之而已,尔等何知?其恶岂能连累尔等?尔等小民如能协力执送谋叛之大臣,亦乃尔等之功也。其盖州、耀州、析木城、甜水站等地之人,因无叛逃之心,勤於耕作,庄稼茂盛矣。故无事之地,其人之田舍,皆不更动使之安居乐业。各处之人,凡如此勤於耕作,不怀叛逃之心者,皆不动其田舍。尔等若听信毛文龙所谓皆为官之诱骗,弃地叛去,一乡千百之人皆为官,则尔等属下之民又何在?故祸已临尔等之头矣。”(原注:此皆所任官员叛逆之故也。因官员不知文义,好财贷,故毁其民。)
叶尔珅游击、安崇阿备御率每牛录之二名甲兵,往增戍守岫岩之兵。
十五日,致书戍守南海之诸大臣,书曰:“令马兵於边外五十里之内,五里之外,择草肥茁之地驻扎。令步兵记住马兵驻处。步兵马兵互闻炮声而驻。倘有叛逃之人前往,则东西两军相约,过险地,至平地而擒拿之。本地汉人,若出边往取藏於山野间之粮时,则由我军随往取粮,取完即回。”
是日,致佟参将书曰:“佟参将,为恐边外入境无粮之汉人饿死,著尔由陈粮丰富之人及种大麦之人中,徵收粮麦给之。”
是日,命驻守青苔峪、岫岩、通远堡、萨马吉四处步兵,取凤凰所存一百石高梁、三十石米食之。
是日,扎齐巴年迈,免其备御之职。
十七日,康喀赖因未受理有人来报朝鲜人逃来之事,尤丹前来,销其二十五两之功。
大贝勒自复州遣胡里及四人赍书曰:“据往金州、旅顺口取粮人看得:两地有船,一处七十艘,一处近五百艘。又,据人来告,长山岛一日放十炮,故连夜急行,至十三日,杀复州城内之男丁,将其懦弱者及小儿五百人豢养之。是日已暮,翌日遣人由复州新边以北大山之麓至海及熊岳以南,分两翼抢掠之。若等待往掠之人恐已迟,故先遣人报信。”
六月十七日,汗遗书致大贝勒曰:“著戍守复州之马兵,来会於盖州。其一千兵,由八旗中一名副将,每旗一名游击率领驻扎。复州之步兵加入驻守盖州之步兵内。步兵所耕之田,
与复州之田一并收获之。蒙古人,每旗各由巴郎衔之一大臣率领驻守。蒙古披甲无马之人,给以可乘之马,勿给好马。择一般可耕作之牛,取一千头,给由广宁带来之各户。未披甲、无
牲畜之蒙古人,每四、五口给牛一头,每二、三口给驴一头。所馀之马、骡、牛、驴,则派人牧放。放牧之人,除俘获外,四人合给一女子。看守八家骒马牧群之人,日久劳苦,每人
给一妇人。类似耕奴之人,其妻子父母不予分离,编为五百户,每户十口者,给牛一头,驴一头,命往驻纳丹佛哷。倘大猪多,则八家各取二百头,少则各取一百头。小猪则由蒙古人以发给之购猪银领取之。办理后所馀之人与剩馀之猪、衣服及什物等,皆以牛录计令其拿来,再於此处办理之。至於蒙古人,及牧放俘获牲畜之人用粮,若复州之旧粮不足,则割小麦、大麦酌情发给。牧放俘获牲畜之人,蒙古人等可往金州方向游牧,择其肥沃之地,过往彼处返回饲之,八月回来收黍,入复州。八家各出所用之【原档残缺】牛三头,由诸贝勒一同带来,七月初一日启程。”
十八日,因汉人纪达色炼硫磺献来,赐千总之职,并赏缎三疋、毛青布五疋、银十两及蟒缎衣服、帽靴等。
镶黄旗:由叶赫之尚间崖,色和里、雅哈穆克、哈达、乌鲁里山往前,朝向勒克为一份。
正黄旗:由波吞山肩往前,额赫鄂凌阿巴彦以北,马家河、依兰穆哈连为一份。
正红旗:由哈占、绥哈、搜登、富勒加齐岭以东,达扬阿以西,古城、托和罗为一份。
镶红旗:由阿布达里以西,额赫舒瓦以东洞以北,马哈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