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体。殊无二致。欲培植之。不可不求所以成全之。又称、督抚身任地方。固不可满汉歧视。稍示姑容。而于此等初任满员。必加意训勉。俾知鼓励。倘怙终不悛。当仍登白简。以儆官邪等语。杨二酉一人之奏。前后自相矛盾。盖彼胸中先有歧视满汉之见。故持论不得其平若此。如谓督抚护庇满洲。则喀尔吉善、满洲也。而参劾满属员。其不敢护庇。亦已显然。如因满洲有齐拉浑、宝平、之劣员。而遂谓满洲不可外任。则累年以来。汉人之以劣迹被参者。不知凡几。亦将谓汉人不可用乎。朕君临天下。一本大公。满汉臣工。视为一体。栽培倾覆。悉视乎人之自取。初无所容心于其间。即现任之督抚。亦未必有庇护满洲者。但岁月久长。贤愚不等。倘用出之满州。有沾沾以生计为念。而簠簋不饬者。朕必重治其罪。该督抚若稍有瞻顾徇情之意。即非公忠体国之大臣。朕一有见闻。必加以严谴。并将满洲外用之例停止。为督抚者。谅不肯以已身之功名。而博他人感悦。并阻将来满洲仕进之阶。是非爱之。实以害之也。杨二酉既有此奏。或将来应用府州县之员。其中有不谙文义。恐被幕友所欺者。亦未可知。著吏部于伊等未用之先。每年考试一次。朕派大臣检阅。分别优劣。进呈御览。记名候缺。其文理不通者。不准外用。如此、庶于吏治人材。均有禆益矣。朕恐内外臣工。不识朕意。特行宣谕。俾共知之。杨二酉原奏并发。  

○宗人府奏、宗室副理官弘暹、天性乖张。事多悖谬。应严加处分。得旨、这所参奏甚是。著依议。不但宗人府之宗室官员。凡宗室之内。该衙门俱应不时稽察。如实不孝不弟之人。即照此严行参奏。以为宗室等戒。教训宗室。虽系朕躬之事。但朕日理万几。又安得有此暇耶。且宗人府即有族长之职。嗣后务体朕教养宗室之至意。时加稽察。严行管束。断不可怠忽。  

○兵部奏、壬戌科武进士。补授侍卫。得旨、一甲一名贾廷诏、授为头等侍卫。二名李世菘、三名白钟骧、授为二等侍卫。二甲周廷凤、等十名。授为三等侍卫。三甲张珍、等十七名。授为蓝翎侍卫。  

○免江南山阳、阜宁、清河、桃源、安东、淮安、大河、等七县卫、水灾地粮银三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两有奇。  

○赈直隶蓟州、鸡泽、西宁、三州县水灾饥民。  

○赈山东邹县、续被水灾饥民。  

○旌表守正捐躯之广东省增城县民、卢永振妻单氏。  

○癸丑。定南漕耗赠、长免停支例。谕、前据漕运总督顾琮具奏、江南漕米耗赠。宜免停支一案。朕交大学士、会同该部议奏。旋据议称、停支之例。相沿有年。应仍照浙省之例办理。今顾琮摺奏、浙江与江南。情事种种不同。江省此案。始以军兴而议裁。继以欠粮而请复。自复给之后。已三十余年。现在全支。尚多拮据。若行裁减。则丁力既绌。转运维艰等语。旗丁挽运办公。朕所轸念。此漕耗一项。既有历年支领之成规。著照旧给领。永免停支。俾兵力宽纾。转漕无误。他省亦不得援以为例。该部即传谕漕运总督等知之。  

○又谕、巡视南漕都隆额、著即速前往淮安。一应查年事宜。协同顾琮办理。  

○又谕、保祝未到任之前。直隶提督印务。著宣化总兵官李质粹、前往署理。  

○户部议准、闽浙总督那苏图奏称、近年台湾米贵。又遇偏灾。从前题定、每年拨运金、厦、漳、泉、米一十六万余石。递年压欠。积二十余万石。业经奏准、分三年运足。实缘内地需米孔殷。拨协必不可少。今给事中杨二酉、奏先实台仓。俟台仓既盈。再买运内地。将兵糈民食。无从措办。应仍照前拨运。毋庸更改。从之。  

○礼部奏、十一月二十五日。恭遇皇太后圣寿节。应行庆贺典礼筵宴。得旨、奉皇太后懿旨。今年停止行礼筵宴。余依议。  

○以通政使司右通政刘纶、为左通政。以翰林院侍讲学士励宗万、为右通政。  

○以镶红旗满洲协领清保、为熊岳左翼副都统。  

○赏恤广西遭风溺毙兵丁。  

○甲寅。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工部议准、湖广总督孙嘉淦奏称、湖北连年水灾。现在亲行各郡查勘。自武昌一带民堤。多踞高而远水。故工程稳固。偶有残缺。俱令照例承修。其自安陆、至武昌、堤皆临水。自潜江以下、至沔阳、汉川、交界。二百里内。处处卑薄。必倍加培筑。今百姓现被水灾。力有不胜。若欲酌给口粮。以工代赈。不惟目前所需浩繁。且恐百姓之心。易生觊觎。将来应修工程。转致观望迟延。应令地方官分别确查。其未经被水、与被水稍轻、以及田少堤多之处。俱令照旧派夫。加筑坚固。其田多堤少、而又被水稍重者。量其夫工数目。即动支雍正七八等年、汉商公项余银二万二千两。借给修理。于明秋徵追还项。从之。  

○又议准、湖广总督孙嘉淦奏称、湖北荆门州之关庙、郑家潭、等处。沙洋大堤二十余里。为荆州、安陆、二郡各州县保障。于本年六月溃决。臣亲往查勘。该处堤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