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向贵院呈报矣。因此我院公平主张,愿请贵院饬令将该项蒙
古逃民在克拉斯诺雅尔斯克国界地方,就近派员接收,至我国人民奥尔兴尼等亦同,可在恰
克图,亦可在其他地方交付我方,只须便利与就近也。再贵院于上述各函之第一函中,曾请
我院对于雅科比少将发出训令,务使将一切应办各案正当公平处理,不再拒绝延宕一节,兹
特向贵院答复,该少将雅科比已经我院与以相当训令,并已委任办理一切依照正理所应办理
之事宜矣。
顺颂贵大臣百益
全俄罗斯大皇帝陛下各最高枢密大臣
一七六二年八月八日
于圣彼得堡
59大清国理藩院致俄罗斯国枢密院函
径复者,接准贵院来函内开,贵国愿请我国饬令将蒙古逃民等在克拉斯诺雅尔斯克国界地方
派员接收,所有贵国逃民奥尔兴尼等亦同,可在恰克图交付,并谓雅科比少将已经贵院给与
处理事务之相当训令,并委任办理一切事务之权限等因,我院当将贵院来函所叙各节奏明我
国大皇帝陛下鉴核后,现奉我国大皇帝陛下谕旨训示:查俄方所送来之谢博腾等,业经早
已接收,而奥尔兴尼等亦已早经交还彼方,所有已过之事,应由该理藩院照例答复俄国枢密
院备案等因钦此。我院兹特钦遵我国大皇帝陛下谕旨,函复如下:查前此因贵国将逃犯谢博
腾等交还我方,尤为交还蒙古逃民二百余人,我国圣上于嘉许之余,为满足贵国之诚恳希望
,特令我院将贵国人民奥尔兴尼等,以及奇凌又名伊完者交还贵国,已于本年五月间经我国
各官员(为接收我国逃民所派遣者)将贵国该项逃民奥尔兴尼等在恰克图地方交付贵国边防旅
长,而我国蒙古逃民一百一十余人,亦于本年六月间经贵国弗德尔、阿塔莫等在贺宁达巴干
地方交付我国官员,此皆为已往之事,现又重述者也。此外,贵院来函叙明,谓关于处理各
案已经令知雅科比将军秉公解决及核办一切。查贵院从前曾向我院来函声明,谓该旅长处理
边疆各案具有相当权限,只请我国派遣大员将建立木桩及处理各案之事迅速办结,我院接到
贵院此项来函之时,当即奏明我国大皇帝陛下,旋奉谕旨饬令我国边疆大员等前往恰克图地
方,会同贵国边防旅长查办各案在案,惟当进行此种查办之时,贵国边防旅长一味借词推诿
,彼似系迫不得已加以推却,似系不能按照己意行事。嗣经我国各大员将此情形奏陈我国大
皇帝陛下,因此我院于本年六月间钦遵我国大皇帝陛下之谕旨,特再致函贵院重复申明,务
请贵国派来通达事理之大员,与我边疆大员等共同协商,将各项悬案迅速办结,倘仍如该旅
长之所为,从事推却,则不仅将贵国所设立之木桩立即拆除,且不准于春季进行贸易。经过
如许时间,想已收到该函。我院深望尊处于收到该函之后,立即派遣该项通达事理具有权能
之大员等,前来恰克图地方,与我国边疆大员等迅速秉公办结各案,而仍如从前遇事凭空推
却与延宕之人员,则非我国之所请派者也。相应函复,请烦查照为荷。
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二年——译者)十一月十七日
60俄罗斯馆院僧长神甫安弗罗锡
致大清国理藩院呈禀
敬禀者,窃因本年即一七六二年十二月三日,曾由工程处派来人员,修缮俄罗斯馆院因雨倒
塌及日久腐朽之建筑,此项修缮工程,包括馆院周围年久颓废之墙壁及其他房舍之建筑。在
第三年中,经过半年有余,雨淋倒塌之西墙未曾修复,因此致成商馆窗户及其他建筑物品之
盗窃,盖因毫无监守之故。更夫洪三意图掩饰,曾经口头或系书面(未能详悉)向贵院报告,
谓该项建筑物品似系为我俄国人等所盗窃,此实不可能之事,盖该项物品不合于建筑寺庙之
用。关于此事已由监庙人阿列克歇达尼洛夫向贵院口头解答(为此答辩而传唤外国人,且
为正直之人,实已体面无存),该项窃盗之事,僧等全不知情。在第三年中,历时甚久以后
,该项墙壁虽曾由工程处加以修缮,惟其工程之粗劣,甫经半载,即已倾倒,当时因不愿烦
渎贵院,且亦不容俄国馆院残破不堪,曾以俄国公款自作二次修缮。为此,乘此机会(修缮
俄国馆院)敬向贵院呈报,恳祈饬令此次进行修缮万勿再似从前草率了事,必须坚固为是。
现据工程处为修缮事宜派来之武官傅君向僧谈称,彼所奉命令只为修补墙垣,并非完全修缮
,因此次修缮工程之全部包工银两,共计只有壹拾壹两肆钱,以此少额拨款而修缮全部墙垣
,殊不可能,岂止不能为坚固之修葺,即全部涂新亦不可能等语,僧窃维墙垣已经倒塌,深
虑窃盗之来袭,此种窃盗在此广大都市之北京,实繁有徒,不可不慎也。为此敬祈大清国理
藩院,惠允依照友好条约关于养给僧侣教士之规定,赐予办理,实为德便。
僧长神甫安弗罗锡尤玛托夫
一七六二年十二月五日
中国大皇帝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