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二月十二日(戊辰),以前闽浙总督张之万为兵部尚书。

  二十三日(己卯),福建台湾镇总兵吴光亮奏:『台湾自停补额兵以后,各营存兵过少,操演难成阵队;请仍暂缓校阅冬操』。下部知之。

  二十八日(甲申),予故总督衔前福建巡抚丁日昌祭葬如例。

  ——以上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三。

  三月十八日(甲辰),谕军机大臣等:『福建盐法道翁家本、漳州府知府毓璋、漳州镇总兵署陆路提督孙开华,着何璟、岑毓英悉心查看,如竟不能胜任,即行据实参奏,毋稍迁就。将此各谕令知之』。寻奏:『遵查道员翁学本搜除积弊,怨讟遂兴;督催课厘,操之过急:声名所以不如从前。拟由卓异原案,给咨送部引见,恭候钦定。知府毓璋在任数年,尚无贻误,惟才具未甚开展;拟于简缺知府内,酌量对调。总兵孙开华性情勇敢,战将之才;俟病体痊愈,奏请陛见』。得旨:『毓璋,准其于简缺知府内酌量对调;余依议行』。

  ——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四。

  夏四月十五日(庚午),福建水师提督彭楚汉奏:出洋巡缉日期。报闻。

  ——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五。

  五月初七日(壬辰),以福建巡抚岑毓英署云贵总督、前任广东巡抚张兆栋署福建巡抚;未到任前,以总督何璟兼署。

  ——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六。

  六月初六日(庚申),署云贵总督福建巡抚岑毓英奏请陛见。得旨:『着仍遵前旨迅速交卸起程,将一切防务妥为办理,毋庸来京陛见』。

  ——见「大清德宗量帝皇实录」卷一百四十七。

  二十一日(乙亥),谕内阁:『前因福建职妇林戴氏以伊子林文明被杀冤抑,屡次京控;并该氏之侄林文鸾以伊父林奠国等均被罗职等词,赴都察院呈诉。迭经降旨,令该督、抚严讯确情,迅速奏结。兹据何璟等查讯取结,分别议拟具奏:「此案林文明以在籍副将恃势横行,其勒霸田产、强占妇女各节,均已查有确据;此外被控杀死人命之案,不一而足。被拏时,并敢率党拒捕,伤毙勇丁:种种凶恶,罪不容诛;业经正法,实属毫无冤抑。据奏现据林朝栋呈递亲供,声称林戴氏情愿遵断息讼。其林文鸾京控一案,系因痛亲情切所致;现已讯明林文鸾亦愿息讼」等语。即着照该督等所拟完结。

  闽浙总督何璟等奏:『署福建陆路提督关镇国所部阵亡弁勇,请准在广东本籍捐建专祠』。从之。

  以年近百龄深明大义,予福建命妇阵亡提督林文察母戴氏建坊旌表。

  二十二日(丙子),闽浙总督何璟等奏:『在逃噶玛兰番目陈辉煌投案效力,随同开路抚番;请从宽免罪』。从之。

  三十日(甲申),谕军机大臣等:『据张树声奏「筹派水陆官军保护朝鲜」一折,朝鲜乱党滋事,张树声已派提督丁汝昌等酌带兵船驰往查探,并添派提督吴长庆统带所部六营克期拔队东渡,所筹甚合机宜;即着饬令吴长庆相机因应,妥筹办理。昨已有旨,谕令李鸿章迅速北来,前往查办。近日朝鲜乱党若何情形及日本兵船到后作何举动?该督务当确探消息、审度事机,俟李鸿章抵津后,妥商办法;仍随时奏闻,以纾廑系。将此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八。

  秋七月十五日(己亥),前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谨遵谕饬,于七月十二日由合肥本籍起行,航海北上』。得旨:『李鸿章闻命即行,力顾大局,览奏实深欣慰。该大臣抵津后,着将筹办情形,即行具奏』。

  二十三日(丁未),谕〔军机大臣等〕:『张树声奏「获致朝鲜乱首李是应暨添调练军东渡」各折片,吴长庆等统领官军,驱至朝鲜国都,将李是应获致,现已解送到津;此次援护朝鲜,张树声督饬吴长庆等迅赴事机、获致乱首,俾该国王得以复其政权、徐图善后之策,办理深合机宜,殊堪嘉尚。着将李是应暂行妥为安置,俟李鸿章到津后,会同张树声向李是应究出该国变乱缘由及著名乱党,详细具奏,候旨遵行。吴长庆现派队伍围攻枉寻、利泰两村,着饬令该提督稳慎进攻,将乱党渠首迅速捕除;一面妥筹防范,镇定人心,以安反侧。所有出力文武员弁,俟事竣后,准其择尤保奏。吴长庆所统各营,不敷分布,现已添调总兵黄金志带队前往;将来应否添调重兵,着李鸿章等随时体察情形,酌量办理。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九。

  八月十二日(乙丑),谕内阁:『朝鲜为我大清属国,世守藩邦,素称恭谨;朝廷视同内服,休戚相关,前据张树声奏,朝鲜国乱军生变,突于六月间围逼王宫,王妃与难、大臣被戕,日本使馆亦受其害;当谕令张树声调派水陆各军,前往援剿。又以李鸿章假期届满,召赴天津会同查办。旋经提督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