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有儿子承嗣之日,加收壹份,各照份分收,此照。

  一、批明:各房阄分内田业、店屋有未税契者,或投税之日该税银若干,向值年就公租开费,有余之项支取理还;如是不敷,各房照份摊还,不得推诿,此照。

  一、批明:济生店契批在第贰条款内,交济美收掌。因济美欲分拆合买员山仔田契壹宗、王厝营田契壹宗,就此两宗契券同分亲分拆,交还沛江收入,将济美店契付还交叁房嫂张氏收掌,此照。

  一、批明:阄书五本壹样,以干、元、享、利、贞为号,各房各执收照。

  光绪拾年捌月日代笔人陈伟卿

  公亲人许云卿

  同陈时英

  同白其祥

  同周金钗

  知见族亲兄锺拔

  知见族亲叔恒老

  在场叁房嫂张氏

  长房嫂吴氏

  长孙祖嗣

  承五房嗣佛印

  男

  叁房侄焕文

  长房侄沛权

  堂侄显耀

  同立阄书约字人四房叔朝杰六房叔六生

  第二十一阄分合约字

  同立阄分合约字人次房邱自骏、三房邱自敏、四房邱自金、长房侄振文等。本欲效张公之遗烈,继田氏之休风,无如树大枝分,水流派别,理固然者也。更兼生齿日繁,难以统摄,与其共食同谋祖宗之燕翼,何如分阄各管自廓子孙之鸿图。缘骏等兄弟共承先父兄弟两人,不幸二叔早逝,时自敏承继禋祀。兹骏兄弟、叔侄相议,邀请族亲、公亲同堂妥议,将承先父买置福德洋庄水田壹段,作顶二大房对半均分,三房自敏承继二叔,应分得壹半;长、次、四各房共应分得壹半;其余所有家业及生理,除抵还债项并抽长孙份外,俱作四大房均分。随将家产物业以及生理匀配均平,即日焚香祝先拈阄为定。自今以后,各分各管自经营,务宜积少成多,以期增益巨富。此系同堂议定,至公无私,日后各不得翻异,亦不得较长竞短,致伤和气,是所厚望也。并将各房应分得物业批明于后。今欲有凭,同立阄分合约字壹样四纸,以仁、义、忠、信为号,各执壹纸。并另立阄约簿壹样四本,各执壹本,永远存照。

  一、批明:承父用邱源记名号明买邱老匏水田壹段,并田藔、竹围、菜园、稻埕在内,址在芝兰一堡福德洋庄,作顶二大房对半均分,三房自敏应分得壹半,长、次、四各房共应分得壹半,年应纳钱粮、大租亦应照对半分纳,各不得推延。其此契券并丈单全宗交付三房自敏收存,倘要用时,取出公阅,不得刁难,批照。

  一、批明:抽出龙银叁拾员,交付长房振文收作为长孙份。又抽出银六拾员,交付次房侄振芳收作为完婚费。同议免抽存祀业,凡蒸尝祭祀及忌辰祭扫,逐年四大房等各自收理。致该地捐题科派诸费,系属公号者,俱作四大房均摊,各不得推诿,批照。

  一、批明:长房侄振文拈分士林大北后街第五番户坐西向东自造瓦店壹坎,前后两进宅地在内。又分得次房贴出店价龙银玖拾员。又分得士林大北后街买张源司南畔空宅地壹坎。其买李大有后进店契全宗,即日交付长房振文收存。又买李大有兄弟等店契全宗,并买张源司店契全宗,即日俱交付三房自敏收存,倘要用时,取出公阅,批照。

  一、批明:次房自骏拈分得士林大北街第三十二番户买张文记瓦店壹坎。又分得连后进买邱清澜瓦屋壹间,前后三进,宅在内,应贴出店价龙银壹百捌拾员,内玖拾员分贴长房振文收,又玖拾员分贴交三房自敏收。又抵借项分得芝兰一堡牛椆湖庄买吴朝宗等山业并山田全段。又得芝兰一堡东势庄典过邱文运山业壹段。其买张文记店契壹宗,又买邱清澜瓦屋契壹宗,又买吴朝宗等契券并丈单全宗,又典邱文运山契壹宗,即日俱交付次房自骏收掌,批照。

  一、批明:三房自敏拈分得士林大北后街第四番户坐西向东自造瓦店壹坎,前后两进宅地在内。又分得次房自骏贴出店价龙银玖拾员。又分得四房贴出店价龙银贰拾员。又分得士林大北后街买张源司北畔空地壹坎。又抵借项分得芝兰二堡磺溪崎顶庄典过何致荣等水田壹小段,并典契全宗,即日交付三房自敏收掌。其买李大有兄弟等店契全宗,并买张源司店契全宗,即日俱交付自敏收存。至买李大有后进店契全宗,即日交付长房侄振文收存,倘要用时,各宜取出公阅,不得刁难,批照。

  一、批明:四房自金拈分得士林大北街第三十一番户买李寿山等瓦店壹坎,前后三进宅地在内,应贴出店价龙银贰拾员,交付三房自敏收。又抵借项分得芝兰一堡牛椆湖庄买邱阿逢等山业壹段。又分得芝兰一堡牛椆湖庄典过邱朝居等山业壹段。其买李寿山瓦店契壹宗,又买邱阿逢等山契壹宗,又典邱朝居等契壹宗,即日俱交付四房自金收掌,批照。

  再批明:各房应分得物业,年凡带纳钱粮、大租、家屋税、地基租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