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事致仕者也,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也。”汉书礼乐志云:“养三老五更于辟雍。”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二年“冬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养老礼。诏曰:‘……令月元日,复践辟雍。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车□轮,供绥执绶。……’”此时三老为李躬,五更即桓荣。
  〔二三〕“执经自为下说”,“下说”二字聚珍本作“辩说”。范晔后汉书桓荣传李贤注:“‘下说’谓下语而讲说之也。”此条翰苑新书卷二一引作“桓荣为太常,上幸太常府,荣东面坐,设九宾会。后为五更禄终厥身”。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四九、御览卷六一五、续编珠卷一亦引,文字较简略。
  〔二四〕“辅”,姚本、聚珍本作“授”,范晔后汉书桓荣传李贤注引同。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载明帝诏,字亦作“授”。书钞卷六七引作“教”。书钞卷六七所引已辑入明帝纪。
  〔二五〕“诗云”,此下三句原无,而有“示我以德行”一句。姚本、聚珍本作“诗云”三句,范晔后汉书桓荣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改。
  〔二六〕“五千户”,姚本、聚珍本作“五百户”,而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桓荣传作“五千户”,书钞卷六七引同。此条书钞卷一二亦引,字句疏略。
  桓郁〔一〕
  桓荣卒,子郁当袭爵,让于兄子,显宗不许,不得已受封,而悉以租入与之。〔二〕类聚卷五一  永平十四年为议郎,〔三〕迁侍中。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桓郁传李贤注
  上谓郁曰:〔四〕“卿经及先师,致复文雅。”其冬,上亲于辟雍自讲所制五行章句已,复令郁说一篇。上谓郁曰:“我为孔子,卿为子夏,起予者商也。”又问郁曰:“子几人能传学?”郁曰:“臣子皆未能传学,孤兄子一人学方起。”〔五〕上曰:“努力教之,有起者即白之。”〔六〕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桓郁传李贤注
  皇太子赐郁鞍马、刀剑,郁乃上疏皇太子曰:“伏见太子体性自然,包含今古,谦谦允恭,天下共见。郁父子受恩,无以明益,夙夜惭惧,诚思自竭。愚以为太子上当合圣心,下当卓绝于众,宜思远虑,以光朝廷。”〔七〕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桓郁传李贤注
  和帝永元三年,〔八〕西谒园陵,桓郁兼羽林中郎将从,〔九〕赐马二匹,〔一0〕并鞍勒、防汗。〔一一〕御览卷三五九
  桓荣子郁,以明经复为太常。〔一二〕类聚卷四九
  〔一〕 “桓郁”,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 “而悉以租入与之”,此条御览卷五一二亦引,文字与此全同。
  〔三〕 “永平十四年为议郎”,此句上聚珍本有“上以郁先师子,有礼让,甚见亲厚,郁以”十五字,是据范晔后汉书桓郁传增入。
  〔四〕 “上谓郁曰”,此句上聚珍本有“上自制五家要说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二句,是据范晔后汉书桓郁传增入。
  〔五〕 “孤兄子一人学方起”,四库全书考证云:“考李贤范书桓荣传注引华峤书云:‘荣长子雍早卒。’范书郁传云:‘荣卒,郁当袭爵,让于兄子泛。’则郁所谓‘学方起’者,当指泛言。”
  〔六〕 “有起者即白之”,此条御览卷六一五,玉海卷二六、卷二八、卷一五九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七〕 “以光朝廷”,范晔后汉书桓荣传云:“永平十五年,入授皇太子经,迁越骑校尉,诏□太子、诸王各奉贺致礼。郁数进忠言,多见采纳。”其下李贤即引此条文字作注。
  〔八〕 “永平三年”,姚本、聚珍本作“永元二年”,初学记卷二二引作“永元元年”,皆误。据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和帝于永元三年“冬十月癸未,行幸长安”。“十一月癸卯,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下文所云“西谒园陵”事即指此。永元元年、二年皆无西谒园陵之举。
  〔九〕 “从”,姚本、聚珍本无此字,初学记卷二二引亦无此字。
  〔一0〕“赐马二匹”,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上”字,初学记卷二二引亦有“上”字。
  〔一一〕“防汗”,即鞈,革制的胸甲,当心着之,可以御矢。
  〔一二〕“以明经复为太常”,此条原作“桓荣为太常,上幸太常府,荣东面坐,设九宾会。子郁,以明经复为太常”。“设九宾会”以上诸句是桓荣传中文字,为免重复,今删去。据范晔后汉书桓郁传,和帝永元四年,郁代丁鸿为太常。
  桓焉
  桓焉为太傅,〔一〕以母忧自乞解职,听以大夫行丧。逾年,使赐牛酒,〔二〕夺服,即拜光禄大夫,迁太常。书钞卷九三
  〔一〕 “桓焉”,桓郁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