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璧马,即拜为上党太守。因遣使者招永、衍,永、衍等疑不肯降。……或讹言更始随赤眉在北,永、衍信之,故屯兵界休,方移书上党,云皇帝在雍,以惑百姓。永遣弟升及子婿张舒诱降涅城。”其下李贤引“永遣升及舒等”云云作注。李贤注原无“永遣”二字,今据范书增补,以使文义完足。姚本增“鲍永遣”三字,聚珍本增“永遣”二字。
  〔一一〕“永说下怀”,此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通鉴卷四0载:建武二年,“鲍永、冯衍审知更始已亡,乃发丧,出储大伯等,封土印绶,悉罢兵,幅巾诣河内”。通鉴考异云:“鲍永传称‘永等降于河内,时攻怀未拔,帝谓永曰:“我攻怀三日而城不下,关东畏服卿,可且将故人自往城下譬之。”即拜永谏议大夫。至怀,乃说更始河内太守,于是开城而降’。按光武未都洛阳以前屡幸怀,又祠高祖于怀宫,并无更始河内太守据怀事。本纪亦无攻怀一节。按田邑书称‘主亡一岁,莫知所定’。则永、衍之降必在此年。而帝纪光武此年不曾幸河内,但有幸脩武事。然则永、衍实降于脩武。脩武,亦河内县也。其称降怀等事,当是史误。故皆略之。”
  〔一二〕“意”,聚珍本无此字。
  〔一三〕“诛无状也”,范晔后汉书鲍永传载永言云:“方今危急而阙里自开,斯岂夫子欲令太守行礼,助吾诛无道邪?”“也”与“邪”通。
  〔一四〕“鲍永为司隶校尉”,建武十一年,鲍永为司隶校尉。见范晔后汉书鲍永传。
  〔一五〕“赵王良从上送中郎将来歙丧还”,范晔后汉书来歙传载,建武十一年,来歙击公孙述,遇刺身亡。光武帝“使太中大夫赠歙中郎将、征羌侯印绶,谥曰节侯,谒者护丧事。丧还洛阳,乘舆缟素临吊送葬。”与此可以互相印证。“赵王良”,光武帝叔父,事详范书本传。
  〔一六〕“夏城门”,洛阳伽蓝记序云:洛阳“北面有二门,西头曰大夏门,汉曰夏门,魏晋曰大夏门”。
  〔一七〕“五官将军”,后汉书鲍永传王先谦集解引刘攽云:“五官无将军之称,盖‘军’字本是‘车’字。”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亦引东观汉记此文,已改“军”作“车”。
  〔一八〕“今月二十七日”,据通鉴卷四二所载,“今月”当指六月。
  〔一九〕“知尊帝城门候吏六百石”,此句上聚珍本有“宜”字。“门”字下原有“使”字,从文义看,应为衍文,聚珍本无此字,今据删。
  〔二0〕“奔”,此字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二一〕“平陵鲍恢为从事”,此句聚珍本作“以平陵鲍恢为都官从事”。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云:永为司隶校尉,“乃辟扶风鲍恢为都官从事”。
  〔二二〕“恢亦抗直不避强御”,原无“不避强御”四字。此句聚珍本作“并伉直不避强御”,书钞卷三七引作“并抗直不避强御”,今据增补“不避强御”四字。
  〔二三〕“贵戚且敛手”,“且”字下聚珍本有“当”字。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云:“贵戚且宜敛手。”
  〔二四〕“以避二鲍”,此句下聚珍本有“其见惮如此”一句,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
  〔二五〕“何忍车”,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六〕“辞”,御览卷四一八引同。聚珍本作“避”,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初学记卷一七引作“辟”。按“避”、“辟”二字古通。
  〔二七〕“西”,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聚珍本作“而”,御览卷四一八引同。
  〔二八〕“椎”,原误作“推”,御览卷四一八引同误。聚珍本作“椎”,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今据改正。“苟谏”,鲍永父宣,哀帝时任司隶校尉,为王莽所杀。永为郡功曹,王莽欲灭宣子孙,都尉路平承风望旨,欲加害于永。苟谏为太守,以永为吏,常置府中,加以保护。苟谏卒,永送谏丧至扶风。事详范书鲍永传。
  〔二九〕“闻之”,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八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三0〕“主”,原误作“至”。聚珍本作“主”,御览卷四一八引同,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亦作“主”,今据改正。
  〔三一〕“诏书迎下永曰”,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云:“后大司徒韩歆坐事,永固请之不得,以此忤帝意,出为东海相。坐度田不实,被征,诸郡守多下狱。永至成皋,诏书逆拜为兖州牧,便道之官。”其下李贤引“诏书迎下永曰”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聚珍本皆有“永以度田不实,被征”二句,系取范书文字增补。
  鲍昱
  鲍昱为沘阳长,〔一〕县人赵坚杀人系狱,〔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