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姚本、聚珍本作“署”,书钞卷七七引同,今据改。
  〔七〕 “陈责”,当作“自责”。姚本、聚珍本无,书钞卷七七引亦无此二字。
  〔八〕 “下□即中”,此条御览卷九二六、事类赋卷一八、文选卷二八鲍照东武吟李善注亦引,文字疏略。“□”,臂套,以皮为之。
  〔九〕 “功曹”,即郡守下的功曹史,主要掌管人事,也与闻一郡政务。汉代县也置功曹。
  〔一0〕“听”,与“厅”字通。
  〔一一〕“众客”,据上文,当作“重客”。
  〔一二〕“勿复道”,此条书钞卷三四、卷七七亦引,仅有前四句,文字微异。
  王阜
  王阜,〔一〕字世公,蜀郡人。少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精庐。〔二〕以尚少,〔三〕不见听。后阜窃书诵尽,日辞,欲之犍为定生学经,取钱二千、〔四〕布二端去。母追求到武阳北男谒舍家得阜,将还。后岁余,白父升曰:“令我出学仕宦,〔五〕傥至到今,毋乘跛马车。”升怜其言,听之定所受韩诗,年七十为食侍谋,童子传授业,声闻乡里。〔六〕书钞卷一三九  王阜,字世公,为重泉令,政治肃清,举县畏惮,〔七〕吏民向化,鸾鸟集止学宫。〔八〕阜使校官掾长涉叠为张雅乐,〔九〕击磬,鸟举足垂翼,应声而舞,〔一0〕翾翔复上县庭屋,〔一一〕十余日乃去。〔一二〕御览卷二六七
  王阜为益州太守,边郡吏多放纵。阜以法绳正吏民,不敢犯禁,政教清静,百姓安业,时有神马见滇河中,〔一三〕甘露降,芝草生,〔一四〕白乌见,连有瑞应。世谓其持法平,政宽慈,〔一五〕惠化所致。〔一六〕御览卷二六0
  王阜为益州太守,大将军窦宪贵盛,以绛罽襜褕与阜,阜不受。〔一七〕尝移书益州,取六百万。阜疑有奸诈,以状上。宪遣奴驺帐下吏李文迎钱,〔一八〕阜以诏书未报,距不与文。积二十余日,诏书报,给文以钱市马。 御览卷八三五
  〔一〕 “王阜”,范晔后汉书无传,西南夷传略载其事,但“阜”字作“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
  〔二〕 “父”,孔广陶校注本书钞无此字,但明正德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藏旧抄本等皆有“父”字。聚珍本和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亦有“父”字,今据增补。“精庐”,亦称“精舍”,集生徒讲学之所。
  〔三〕 “以尚少”,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原误倒为“尚以少”,明正德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抄本等尚不误,今从之。此句聚珍本作“以少”,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作“以尚幼”。
  〔四〕 “取”,聚珍本作“携”。
  〔五〕 “令”,聚珍本作“今”。按“令”字是。
  〔六〕 “年七十为食侍谋,童子传授业,声闻乡里”,聚珍本注云:“此段文义难明。”按前二句有讹脱,文义大致是说王阜以少年传授生徒。“七十”当作“十七”。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九引谢承后汉书云:“王阜幼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就学,父母以阜少不允。阜窃书负箧,乘跛马车,从安定受韩诗。年十七经业大就,声闻乡里。”辞虽与东观汉记多所不同,但“七十”二字足可据此得到纠正。
  〔七〕 “政治肃清,举县畏惮”,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七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鸾鸟集止学宫”,聚珍本有巴异传,辑有以下一段文字:“巴异为重泉令,吏民向化,鸾鸟止学宫。”“巴异”即“王阜”之讹。辑者不察,遂误以为东汉有巴异一人。
  〔九〕 “阜使校官掾长涉叠为张雅乐”,此句字有舛误。县令属官没有以“校官掾”为称者。六帖卷九四、合璧事类别集卷六二引作“授官椽”,亦误。汉无“长涉”,“涉”或是“沙”字之讹。姚本作“阜使官掾沙叠为张雅乐”,聚珍本作“阜使五官掾长沙叠为张雅乐”,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九0、卷九九引作“阜使掾汝叠为张雅乐”,御览卷九一六引作“阜使掾沙叠为乐”,孰是孰非,不能确考。
  〔一0〕“应声而舞”,此句合璧事类别集卷六三引作“应乐声而飞舞”。
  〔一一〕“翾”,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九九皆引作“翱”。
  〔一二〕“十余日乃去”,此条书钞卷三五、卷一0八,初学记卷一六,御览卷五七六,记纂渊海卷七八、合璧事类外集卷一四亦引,字句较此简略。
  〔一三〕“时有神马见滇河中”,原无此句,书钞卷七五引有,今据增补。此句聚珍本作“神马四出滇河中”,类聚卷五0引作“神马四出镇河中”,是聚珍本据类聚,又校正了“镇”字之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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