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一〕“以此得免”,范晔后汉书赵憙传同,聚珍本作“遂脱”,御览卷三八0引同。
  〔一二〕“敕憙从骑都尉储融受兵二百人”,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云:“时江南未宾,道路不通,以憙守简阳侯相。憙不肯受兵,单车驰之简阳。”其下李贤引“敕憙”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有“帝以憙守简阳侯相”一句,聚珍本有“光武以憙守简阳侯相”一句,皆系酌取范书文字增补。
  〔一三〕“憙”,原作“喜”。
  〔一四〕“为平原太守”,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于是擢举义行,诛锄奸恶”二句。按书钞卷七六引东观汉记云:“赵君憙为平原太守,百姓歌之。”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六此条已改引后汉书,有“于是擢举义行,诛锄奸恶”二句,与今本范晔后汉书赵憙传相合。姚本、聚珍本“于是”云云二句,系据陈本书钞或范书增补。
  〔一五〕“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一六〕“草创苟合”,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云: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赐爵关内侯。时南单于称臣,乌桓、鲜卑并来入朝,帝令憙典边事,思为长久规。憙上复缘边诸郡,幽、并二州由是而定。”其下李贤引“草创苟合”云云作注。按范书光武帝纪载,建武十五年二月,徙雁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二十年,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东。二十五年,南单于臣服于汉,遣子入侍。乌桓大人率众内属。二十六年,遣中郎将段郴授南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至此,原来先后被迁徙的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门、上谷、代八郡民,亦令归还本土,并使谒者带领弛刑徒修理城郭。但返回边郡的人并不多。所谓“草创苟合,未有还人”,就是指这种情况来说的。二十七年,赵憙上奏复缘边诸郡,八郡民才又徙还本土。
  〔一七〕“太尉赵憙以日蚀免”,此句聚珍本作“拜太尉,以日蚀免”。注云:“范书本传,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明帝永平三年,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实免,非因日蚀也。且以灾异策免三公,自安帝时徐防始,光武时未有此,此文疑误。”
  〔一八〕“憙”,原作“喜”。
  〔一九〕“行太尉事”,此句原无,书钞卷五三别处引此条有此句,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赵憙传载,明帝永平三年春,憙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实免,同年冬代窦融为卫尉。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
  〔二0〕“遭母忧,上疏乞身行服”,此二句原作“母殁,故乞身行服”。书钞卷九三引作“遭母忧,上疏乞身行丧”。今参酌书钞卷九三所引校改。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母殁,乞身行服”。
  〔二一〕“帝”,姚本、聚珍本作“显宗”,书钞卷九三引同。
  〔二二〕“遣使者为释服”,此句原无,书钞卷九三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亦有此句,只是无“者”字,此句下又有“赏赐恩宠甚渥”一句。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九三引云:“遣使者为释服,赏赐恩宠甚渥。”可见姚本、聚珍本系据陈本书钞辑录,又偶脱“者”字。
  〔二三〕“进为太傅”,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文字与范晔后汉书赵憙传全同。
  〔二四〕“卫尉”此二字原无,类聚卷四六引有,今据增补。“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二五〕“叶”,类聚卷四六、合璧事类后集卷一一引作“世”。
  〔二六〕“继母在”,此句下合璧事类后集卷一一引有“堂”字。
  〔二七〕“屡有补阙之益”,此条姚本、聚珍本作“诏曰:‘行太尉事赵憙,三叶在位,为国元老,其以憙为太傅。’”“时年八十”以下各句漏辑。御览卷二0六亦引此条,字句与姚本、聚珍本略同。
  〔二八〕“赵憙奋迅行伍”,聚珍本将此句编于传首“赵憙,字伯阳”二句下。四库全书考证云:“此条永乐大典及姚本无之,当是序中语。”
  牟融
  牟融,〔一〕字子优,迁大司农,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朝廷皆服其能。帝数嗟叹,以为才堪宰相。〔二〕唐类函卷四七
  〔一〕 “牟融”,北海安丘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
  〔二〕 “以为才堪宰相”,此条姚本全同。书钞卷五四引作“牟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朝廷称为名卿”。书钞卷三六,类聚卷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六帖卷七五,万花谷别集卷八,记纂渊海卷三一,合璧事类后集卷三三、卷三五,翰苑新书卷二一、卷二二亦皆引此条,字句与书钞卷五四所引大同小异。聚珍本作“牟融,字子优,迁大司农,性明达,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朝廷称为名卿。帝数嗟叹,以为才堪宰相”。内容详于诸书所引,系综合各书所引连缀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