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束脩”,谓初入学官之时。汉代年十五左右始行束脩,入学官。
  〔五〕 “讫”,竟也。
  〔六〕 “学”,原作“死”,涉下文而误。聚珍本作“学”,书钞卷三三引同,与范晔后汉书伏湛传相合,今据改正。
  〔七〕 “秉节持重,有不可夺”,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三亦引,今据增补。“夺”字下当有“之志”二字,范晔后汉书伏湛传载杜诗荐湛疏云:“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之志。”
  〔八〕 “乡”,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仰”。
  〔九〕 “湛容貌堂堂”,此句至“宜居辅弼”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其中“容貌堂堂”至“名足以光示远人”诸句和“柱石之臣,宜居辅弼”二句,御览卷三八九引,“武公、庄公所以砥砺蕃屏”至“仰望京师”四句,范晔后汉书伏湛传李贤注引。
  〔一0〕“龆龀”,谓童年。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髫发”。
  〔一一〕“出入禁门,补阙拾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亦引,今据增补。文选卷二八鲍照乐府放歌行李善注引作“出入禁门,补拾遗阙”。此条御览卷三七九、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李善注亦引,然皆极简略。
  伏盛
  伏盛,〔一〕字伯明。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一〕 “伏盛”,伏湛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盛”,范书作“隆”,云“字伯文”。李贤注云:“东观记‘隆’作‘盛’,字伯明。”按“盛”字当改作“隆”。为避殇帝讳,修史者改“隆”作“盛”。
  〔二〕 “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范晔后汉书伏隆传云:“张步遣使随隆诣阙上书,献鳆鱼。”李贤注云:“东观记:步遣其掾孙昱随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伏恭〔一〕
  恭字叔齐,伏湛同产兄子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六牟融传李贤注
  〔一〕 “伏恭”,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二。
  伏晨〔一〕
  晨尚高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湛传李贤注
  〔一〕 “伏晨”,伏湛少子伏翕之孙,范晔后汉书无传。
  侯霸
  侯霸,〔一〕字君房,有威重,〔二〕为太子舍人。〔三〕书钞卷六六  从钟宁君受律。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李贤注
  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四〕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五〕及王莽之败,霸保固自守,〔六〕卒全一郡。更始元年,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七〕百姓老弱相携号哭,遮使者车,或当道而卧。皆曰:“乞侯君复留期年。”〔八〕民乃诫乳妇勿得举子,侯君当去,必不能全。使者虑霸就征,临淮必乱,不敢受玺书,〔九〕而具以状闻。〔一0〕御览卷二六0
  侯霸为尚书令,〔一一〕深见任用。〔一二〕类聚卷四八
  〔一〕 “侯霸”,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
  〔二〕 “有威重”,此句御览卷二四六引作“为人严而有威”。
  〔三〕 “为太子舍人”,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成帝时,任霸为太子舍人。”
  〔四〕 “河南密人也”,此句原无,书钞卷一三九引,今据增补。“河南”二字原误作“河内”,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校改。汉书地理志河南有密县。
  〔五〕 “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此二句姚本作“霸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聚珍本同,惟无“霸”字。书钞卷一三九引作“为临淮太守,郡以致治”。袁宏后汉纪卷五亦云侯霸于王莽时“为临淮太守”。按临淮郡,王莽改为淮平。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后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
  〔六〕 “自”,原脱,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增补。此句聚珍本作“霸保守临淮”,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
  〔七〕 “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此句原作“遣使征霸”,姚本、聚珍本作“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改。此句书钞卷一三九引同,惟“齎”字作“赉”。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作“遣谒者侯盛齎玺书征霸”。
  〔八〕 “期年”,此二字原无,聚珍本云:“愿复留霸期年。”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
  〔九〕 “受”,聚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