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光禄勋,宿卫宫省。上数幸防府,赏赐饮食,行每日出。〔一八〕书钞卷五三
  大予丞鲍邺等上作乐事,下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邺上言,天子食饮,必顺于四时五味,而有食举之乐。所以顺天地,养神明,求福应也。今官雅乐独有黄钟,而食举乐但有太簇,皆不应月律,恐伤气类。可作十二月均,各应其月气。公卿朝会,得闻月律,乃能感天,和气宜应。诏下太常评焉。太常上言,作乐器直钱百四十六万,奏寝。今明诏复下,臣防以为可须上天之明时,因岁首之嘉月,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一九〕隋书音乐志
  马防,字孝孙,拜执金吾,〔二0〕性矜严公正,上言孝章,〔二一〕议多见用。〔二二〕书钞卷五四
  马防子钜,为常从小侯,六年正月斋宫中,上欲冠钜,夜拜为黄门侍郎,〔二三〕御章台下殿,陈鼎俎,自临冠之。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二四〕御览卷五四0
  马防多牧马畜,赋敛羌胡。〔二五〕帝不喜之,数加谴敕,所以禁遏甚备,由是权势稍损,宾客亦衰。御览卷六二七
  〔一〕 “马防”,马援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华峤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
  〔二〕 “永平十五年”,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三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马谷”,聚珍本作“谷马”,御览卷八三七引同。
  〔四〕 “其各以”,此下有脱文,无从校补。
  〔五〕 “当与谷”,此句至“对曰”诸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当”字原误作“常”,依文义校改。
  〔六〕 “按其奏言”,此句原无,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作“其奏言”,类聚卷九三引同。
  〔七〕 “微致”,原作“微动”,不成辞。御览卷八三七引作“微致”,当是,今据改正。聚珍本作“微至”。
  〔八〕 “防遂见亲近”,此条类聚卷八五亦引,字句较简略。
  〔九〕 “马防征西羌”,事在章帝建初二年。
  〔一0〕“喜”,姚本同,聚珍本作“嘉”。
  〔一一〕“章帝建初三年”,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肃宗即位,拜防中郎将,稍迁城门校尉。建初二年,金城、陇西羌皆反,拜防行车骑将军事,率军击羌。明年,诏征防还,拜车骑将军,城门校尉如故。
  〔一二〕“班同三事”,此句原无,书钞卷五二引云:“马防,章帝建初三年,防为车骑将军,班同三事。”翰苑新书卷三六引云:“马防班同三事。”今据增补。姚本有此句,聚珍本脱。水经注卷二二引云:“汉封车骑将军马防为侯国,防城门校尉,位在九卿上,绝席。”字句省略颇多。
  〔一三〕“诏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原无“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十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建初“四年,封防颍阳侯,光为许侯,兄弟二人各六千户”。此二句类聚卷五一引作“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御览卷一九九引作“封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为颍阳侯”,卷四七0引作“诏封防兄弟三人各三千户,防为颍阳侯”,卷五一五引作“马防兄弟二人皆各六千户”,皆有讹脱。
  〔一四〕“绥定西羌”,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羹亭”,原作“美亭”,御览卷一九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羹亭”,类聚卷五一引同,今从改。水经注卷二一云:汝水又东南流径不羹城南,其地为亭,“东观汉记曰:‘车骑马防以前参药,勤劳省闼,增封侯国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即此亭也”。“千二百五十户”,姚本、聚珍本作“一千二百户”,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同。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作“千三百五十户”。
  〔一六〕“身带三绶,宠贵至盛”,记纂渊海卷七一引此二句。
  〔一七〕“字公平”,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防字江平,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东观汉记又云防字孝孙。
  〔一八〕“行每日出”,此句有脱误。其下原有“上征讨四方,令防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数句。按书钞卷五三下条注文云:“续汉书:‘李通字次元,为光禄勋。时上征讨四方,令通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是书钞卷五三所引东观汉记“上征讨四方”云云,系由下条误入,今删去不录。
  〔一九〕“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马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