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家,一教以垣下谷千斛与曜卿家。外不解其意,教曰,以太仓谷者官法也,以垣下谷者亲旧也。」
魏志中山恭王衮传:「(黄初)三年,为北海王,其年黄龙见邺西漳水,衮上书赞颂,诏赐黄金十斤。」
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二月注引魏书:「辛亥,赐诸侯王将相已下,大将粟万斛帛千匹,金银各有差等。」
魏志张辽传:「文帝即王位,转前将军。」注引魏书:「王阳辽帛千匹,谷万斛。」
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注引魏略载张茂谏帝书有云:「且军师在外,数千万人,一日之费,非徒千金,举天下之赋以奉此役,犹将不给,况很有宫庭非员无录之女,椒房母后之家,赏赐横兴,内外交引,其费半军。」
魏志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元年:「八月车驾巡省洛阳界秋稼,赐高年力田各有差。」
魏志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四年:「春正月,帝加元服,赐群臣各有差。」
魏志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五年:「五月癸已,讲尚书经通,使太常以太宰祠孔子於辟雍,以颜渊配,赐太博大将军及侍讲者各有差。」
魏志三少帝纪高贵乡公髦正元元年:「命有司论废立定策之功,封爵、增邑、进位、班赐各有差。」
晋书景帝纪谓魏高贵乡公赐司马师「钱五百万,帛五千匹。」
蜀志後主传:「复主学家东迁,既至洛阳,策命之曰,……公其只服朕命,克广德心,以终乃显烈。食邑万户,赐绢万匹,取婢百人,他物称是。」
魏志满宠传:「诏曰,君典兵在外,专心忧公,有行父祭遵之风,赐田十顷,谷五百斛,钱二十万,以明清忠俭约之节焉。」
魏志崔林传:「龟兹王遣侍子来朝,朝廷嘉其远至,褒赏其王甚厚。」
全三国文卷十五载曹植谢谷期表:「认书念臣经用不足,以船河邸阁谷五千斛赐臣。」
魏志孙礼传:「诏书慰劳,赐绢七百匹。」
赈恤,
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三年注:「魏书载王令曰,去冬天降疫疠,民有凋伤,军兴於外,垦田损少,吾甚忧之。其令吏民男女,女年七十以上无夫子,若十二以下无父母兄弟,及目无所见、手不能作、足不能行、而无妻子父兄产业者,廪食终身;幼者至十二止,贫穷不能自瞻者,随口给贷;老耄须待养者,年九十已上,复不事家一人。」
魏志文帝纪黄初三年:「秋七月,冀州大蝗,民饥,使尚书杜畿持节开仓厦以振之。」
魏志文帝纪黄初三年:「立皇后郭氏,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笃癃及贫不能自存者赐谷。」
魏志文帝纪黄初五年:「十一月庚寅,以冀州饥,造使者开仓廪振之。」
魏志文帝纪黄初六年:「春二月,遣使者循行许昌以东尽沛郡,问民所疾苦,贫者振贷之。」太大和元年:「十一月,立皇后毛氏,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赐谷。」
魏志明帝纪太和六年:「三月癸酉,行东巡,所过存问高年,鳏寡孤独赐谷帛。」
魏志明帝纪青龙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二月丁酉,幸摩陂观龙,於是改年,改摩陂为龙陂,赐男子爵二级,鳏寡孤独无出今年租赋。」
魏志明帝纪景初元年:「九月冀兖徐豫四州民遇水,遣侍御史循行,没溺死亡及失财产者,在所开仓赈救之。」
魏志明帝纪景初二年:「十二月乙丑,帝寝疾不豫,辛已,立皇后,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孤独谷。」
魏志管宁传注引魏略谓焦先「独窜河渚间,食草饮水,无衣履,时大阳长朱南望见,谓为亡士,欲遣船捕取,武阳语县,此狂痴人耳,遂注其籍,给廪日五升。」又谓扈累「县官以其孤老,给廪日五升,五升不足,颇行佣以裨粮。」又谓石德林「郡县以其鳏穷,给廪日五升,食不足,顿行乞。」
复除等目。
魏志文帝纪延康元年注引魏书:「设伎乐百戏,令曰,……谯霸王之邦,真人本出,其复谯租税二年。」
魏志三少帝纪陈留王奂景元四年:「十二月,……癸丑,特赦益州士民,复除租税之半五年。」
吴之支出有官俸,军粮,赏赐,
吴志朱据传:「数月,典军刘助觉言王遂所取,权大感悟,曰,朱据见枉,况吏民乎?乃穷治壹罪,赏助百万。」
吴志诸葛恪传:「封恪阳都侯,……赐金一百斤,马二百匹,缯布各万匹。」
吴志甘宁传注引江表传:「权喜曰,足以惊骇老子否?聊以观卿胆耳。即赐绢千匹,刀百口。」
吴志士燮传:「 病卒,无子,妻寡居,诏在所月给俸米,赐钱四十万。」
赈恤,
吴志孙权传赤乌三年:「冬十一月,民饥,诏开仓廪以赈贫穷。」
吴志孙权传赤乌十三年:「八月,丹阳句容及故障宁国诸山崩,鸿水溢,诏原逋责,给贷种食。」
贷除等目。
吴志孙权传建安二十四年:「遂安荆州,是岁大疫,尽除荆州民租税。」又嘉禾三年:「春,诏曰,兵久不辍,民困於役,岁或不登,其宽诸逋无复督课。」
蜀之支出有官俸、军粮、赏赐等目。
蜀志赵云传注引赵云别传:「云有军资馀绢,亮使分赐将士,云曰,军事无利,何为有赐,其物请悉入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