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案:「冠」别本皆作「官」。
  锦按:两「官」字殿本、局本均讹「冠」。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作「官」,与隋书礼仪志六合。
「龙朔二年」注「朝参行列一切不得着黄」。刊本「列」讹「例」,据别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例」。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列」。
「神龙二十六年肃宗为皇太子仪注有服绛纱袍之文太子上表辞不敢当请有以易之」。刊本脱「以」字,据别本增。
  锦按:殿本、局本脱「以」。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有「以」字,旧唐书舆服志亦然。
「贞元七年令常参官复衣大绫袍」。刊本脱「大」字,据别本增。
  锦按:考证摘句有误,应作「贞元八年十月赐文武常参官大绫袍」。殿本、局本脱「大」,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有。考证所摘句在此句之上,彼句「绫」上各本均无「大」。
    卷六十二礼二十二
「后妃命妇首饰制度南山丰大特」注「有牛从木中出」。刊本「木」讹「水」,据史记注改。
  锦按:王吴本、殿本、局本讹「水」。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均作「木」,与史记秦本纪徐广注合。
「后妃命妇服章制度后周髾衣」。刊本「髾」讹「绢」。案:隋志作「髾」,注云「似发」。今据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绢」。北宋本作「绡」,是。隋书礼仪志六作「髾」。
    卷六十三礼二十三
「天子诸侯玉佩剑绶玺印后汉中二千石以下至四百石皆以黑犀」。刊本脱「下」字,据汉志增。
  锦按:王吴本、殿本、局本脱「下」。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均有「下」,与后汉书舆服志合。考证谓「据汉志增」,不确。
「贞观十六年」注「长寿三年改玉玺为符宝」。刊本脱「符」字,据别本增。
  锦按:自「长寿三年改玉玺为宝」至「具开元礼序例」,共二百零五字注文,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无。考证云「据别本增」,不确。云「据下文增」,方合。
    卷六十四礼二十四
「五辂隋辂旗首金龙头衔铃及緌垂以结绶」。刊本「緌」讹「缕」,据别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镂」,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緌」。考证校语有误,「緌讹
缕」,应作「緌讹镂」。
「指南车齐因宋制四角皆施龙子竿」。刊本「竿」讹「于」,据别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于」。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作「竿」,是。北宋本作「干」。
    卷六十五礼二十五
「皇太后皇后车辂安车雕面鹥总皆有容盖」注「鹥总者青黑色」。刊本脱「总」字,据周礼注疏增。
  锦按:各本均脱「总」,应据周礼巾车郑注补。
「公卿大夫等车辂隋制唯有参谒及吊丧者则不张幰」。刊本「参」讹「惨」,又脱「谒」字,据别本改增。
  锦按:考证摘句「卿」应作「侯」。殿本、局本作「惨」是也。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参谒」,误。有惨谓有期功之丧,乃南北朝丧纪成语。隋书礼仪志五正作「惨」。
    卷六十六礼二十六
「旌旗黄帝振兵教熊罴貔貅」。刊本「貅」讹「●」,今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均作「貅」。
「师都建旗」注「都人所聚」。刊本「所」讹「之」,据别本改。
  锦按:各本均讹「之」,当据周礼司常郑注改。「人」郑注作「民」,杜佑讳改。
「后周三曰以供旅师」。刊本「旅」讹「」,据别本改。
  锦按:考证摘句「师」当作「帅」。「旅」殿本、局本讹「」,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旅」。
「卤簿后汉执注以督整车骑谓之护驾」。案:「注」一本作「杖」。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殿本、局本作「注」,与后汉书舆服志上合。明刻本、王吴本作「杖」,妄改。
    卷六十七礼二十七
「养老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注「天子以父兄养之」。刊本脱「以」字,据礼记注疏增。
  锦按:北宋本、殿本、局本脱「以」。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有「以」,与礼记文王世子郑注合。
「天子拜敬保傅晋成帝诏拜敬加旧以明崇德」。刊本脱「旧」字,「明」下衍「传」字,据别本增删。
  锦按:殿本、局本脱「旧」衍「传」。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有「旧」无「传」,是。
    卷六十八礼二十八
「天子诸侯大夫士之子事亲仪栉縰笄总」注「总束发也垂后为饰」。刊本「饰」讹「编」,据礼记注疏改。
  锦按:明刻本、殿本、局本讹「编」。北宋本、明抄本、王吴本作「饰」,与礼记内则郑注合。
「总角」注「总角收发结之」。刊本「收」讹「双」,据礼记注疏改。
  锦按:明刻本、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