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明中置丞相清河中分为左右」。刊本复衍「中」字,据监本删。
  锦按:殿本、局本下「中」字复衍。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及隋书百官志下「中」字均不复衍。「河清」考证误倒作「清河」。
「散骑常侍后魏北齐位在中书之右其资叙为第三清」注「明亳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武勇其号至浊」。刊本「勇」讹「通」,据监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均讹「明亳」,北宋本、傅校本、递修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明毫」,亦误,应据魏书良吏传、北史循吏传改「明亮」。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倒作「武勇」,殿本、局本「勇」又讹「通」。魏书、北史作「勇武」,是,应据以乙改。
「大唐武德初为内史令」注「常有敕而中书门下不时宣行高祖责其迟晚」。刊本「晚」讹「由」,据监本改。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作「由」,是。责其迟由者,责问其迟宣上敕之缘由也。明刻本作「晚」,臆改。
「中书侍郎晋置四员及江左初又改为通事郎」。刊本「又」讹「右」,据监本改。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递修本、明刻本、王吴本均作「又」。殿本、局本讹「右」。
    卷二十二职官四
「都堂居中左右分司」注「旧尚令书有大厅当省之中今谓之都堂」。刊本「今」讹「令」,今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令」。北宋本、傅校本、递修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作「今」,是。
「尚书左丞兼纠弹之事」注「崔洪曰我举郄丞而还奏我此挽弓自射之谓也」。刊本「谓也」讹「所谓」,据别本改。
  锦按:北宋本、递修本、明抄本、殿本、局本作「所谓」,明刻本、王吴本作「谓也」,晋书崔洪传无「谓」有「也」。
「元嘉以后有二十曹郎」注「元嘉十八年增删定曹郎即魏世之定科郎也」。刊本复衍「郎」字,据监本删。
  锦按:「删定曹郎」北宋本、明抄本、殿本、局本均迭「郎」字。明刻本不迭。
    卷二十三职官五
「魏改选部为吏部晋与魏同」注「江霦为选官霦音彬」。刊本「彬」讹「林」,据韵会改。
  锦按:「霦」晋书江统传作「虨」。各本均作「霦音林」,应作「霦音彬」。
「大唐龙朔二年改吏部尚书为司列太常伯」。案:「二」唐书作「元」。
  锦按:旧唐书职官志一、唐会要卷五八均作「二」,与通典合。惟新唐书百官志一作「元」。
「考功郎中一人」注「宋元嘉三十年又置功论郎」。刊本脱「上」字,「功」讹「公」,据宋书百官志增改。
  锦按:考证校语有误,应作「刊本脱十字」。各本均脱「十」。傅校本、明刻本作「功」。北宋本「三年」下板残。
「郎中一人」注「武德初改为礼部郎中」。刊本「德」讹「帝」,据监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帝」,北宋本、傅校本、递修本、明抄本、明刻本均作「德」。
「屯田郎中一人」注「柳彧为屯田侍郎」。刊本「柳彧」讹「补或」。又「时制三品以上门皆列戟」。刊本「制」讹「以」。又「颎闻而叹服」。刊本「叹」讹「战」。并据隋书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作「补或」,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作「柳彧」。「制」各本皆作「以」。殿本、局本讹「战」,北宋本、傅校本、递修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作「叹」,与隋书柳彧传合。
    卷二十四职官六
「后汉以来谓之御史台」注「蔡邕以侍御史转侍书御史」。刊本「侍」讹「持」,据后汉书改。
  锦按:殿本、局本作「持」是,北宋本亦作「持」,与后汉书蔡邕传合。考证谓后汉书作「侍」,误。
「北齐琅琊王为御史中丞」注「高道穆为御史中丞寿阳公主行犯清路以赤棒呵之」。刊本「以」上衍「执」字,「棒」下衍「卒」字,据监本改。
  锦按:北宋本、递修本、明抄本、殿本、局本均作「执以赤棒卒呵之」,本通。明刻本删去「执」「卒」二字。
「后周有司宪中大夫二人」注「上尝谓崔隐甫曰卿为大夫深副朕意」。刊本「意」讹「委」,据监本改。
  锦按:明刻本作「意」,臆改。北宋本、明抄本、殿本、局本均作「委」,是。旧唐书崔隐传云:「甚副朕之所委也。」委,任也。
「内供奉二员」注「庶仆台例占阙者得职田」。刊本「得」讹「传」,据监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传」。作「得」是,北宋本、傅校本、递修本、明刻本、王吴本均作「得」。
「监察御史初秦以御史监理诸郡谓之监察御史汉初罢其名」。刊本脱下「御」字「初」字,据监本增。
  锦按:考证据明刻本增「御」字「初」字,误。北宋本、递修本、明抄本、殿本、局本均无「御」「初」二字。然各本作「监察史」亦非,应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改作「监御史」。
「里行五员并监诸军出使等」注「比来御史监军乃有控制军中大小之事非所以委专征也」。刊本「征」讹「往」,据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