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一日。太傅、兼侍中致仕曾公亮,元丰元年三月二日。镇江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致仕陈升之,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武宁军节度使、守司徒、开府仪同三司致仕富弼,六年闰六月二十二日。镇江军节度使、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致仕、上柱国、康国公韩绛绛:原作「纬」,据《宋史》卷一七《哲宗纪》一改。
,元佑三年三月九日。观文殿大学士、守太子太保致仕韩缜,绍圣四年五月十八日。检校少保、建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刘正夫,政和七年十月二十日。太保、威武军节度使、领枢密院、燕国公郑居中。宣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执政参知政事唐介。熙宁二年四月十日。
前执政太子太师致仕张 ,熙宁十年十二月二日。太子太保致仕张方平,元佑六年十二月初一日。检校少保、镇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蔡卞,政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宁远军节

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梁子美,宣和五年五月五日。检校少傅、镇洮军节度使、河北河东路宣抚使种师道。靖康元年十月二十九日康:原作「和」;十月:原作「十二月」。并据《宋史》卷二三《钦宗纪》改、删。。《宋史 李若水传》: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开府仪同三司高俅死,故事,天子当挂服举哀。若水言:「俅以幸臣蹿跻显位,败坏军政,金人长驱,其罪当与童贯等。得全首领以没,尚当追削官秩当:原作「书」,据《宋史》卷四四六《李若水传》改。,示与众弃,而有司循常习故,欲加缛礼,非所以靖公议也。」章再上,乃止。
诸国中书令、秦国公孟昶,干德三年六月千一日。二王后周郑王。开宝六年三月十日。
发哀杂录
太宗淳化四年闰十月,涪王廷美女出家而卒,帝手诏宰臣,询其礼仪、发哀制服。太常礼院言:「按礼例,出家侄女无服。」从之。
真宗咸平元年九月三日,乳母秦国延寿保圣夫人卒,将发哀,且以太宗丧始期,颇疑其事,命有司详定。而礼官言:「《书》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孔安国曰:『既卒哭即位,除衰麻,听于冢宰,以终三年。』至汉文帝即位,乃革三年之制,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除服,心丧终制。《开宝通礼》云:『先遭重丧,后遭轻丧,皆为制服。往则服其轻,反则服其重。』又云:『皇帝为乳母缌麻三月。』按《丧葬令》,皇帝为缌麻一举哀而止。伏以秦国夫人保傅圣躬,绵历星纪,遽兹沦谢,宜备哀荣。况太宗上仙,已终易月之制,今为乳母举哀,合于典礼。」遂从之。
六年八月一日,永乐县主卒,礼官言:「准礼,皇帝降服大功九月,不视事三日,合择日成服。按天子绝期,况成服之日与安王同日,酌情顺变,礼从肙犬降,望罢其礼。」从之。
景德元年四月三日,郑国长公主薨,礼官言:「降服大功,择日成服。又缘皇帝为大

行皇太后齐衰三年,从以日易月之制,见居大祥之内,哀服未除。典礼旧章,以轻包重,特酌情顺变,礼当厌降。望更不成服,皇亲、诸亲亦不制服。」帝曰:「宗室诸王皆不制服,情所未忍。至期当遣诸王就其第成服,及令皇后临奠后:原作「服」,据《宋史》卷一二四《礼志》二七改。,余如所请。」
二十一日,皇舅洛苑使、顺州刺史李继恂卒。礼官言明德皇太后心丧之内,请罢成服发哀。从之。
七月四日,宰臣李沆薨,礼官言沆品秩虽应举哀,又缘国朝以来惟赵普普:原作「晋」,据《宋史》卷一二四《礼志》二七改。、曹彬曾行兹礼,今来事系特旨。诏特择日举哀。自是宰相卒者用此礼。
三年十一月四日,皇侄女隆安县主卒,礼官请发哀成服,诏停其礼。天禧五年五月宜都县主卒亦然。
四年正月五日,皇从弟右监门卫大将军德钧卒。判太常礼院杜镐等言:「德钧本服大功,合举哀成服。又按典章,虽有斩衰之丧,不废天地之祭,盖不以卑妨尊。今者皇帝择日恭谒陵寝,罢金石之奏,服缟素之衣,盖欲极追远之情,隆罔极之感。苟为大功卑幼更成服举哀,敦叙之仁于兹虽见,奉先之道有渎严恭。况复乘舆已曾临哭,臣等参酌,请罢举哀成服。」从之。
大中祥符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楚王子允言妻潘氏卒,礼官请举哀成服,诏停。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八年:原作「八八年」,据《宋史》卷八《真宗纪》三删。,帝为皇从弟信都郡王德彝制服发哀德彝:原倒,据《宋史》卷八《真宗纪》三乙。,以荣王元俨宫遗火,不及成礼。
仁宗干兴元年未改元。七月十三日,礼仪院言:「左监门卫大将军允言卒,

准礼例大功九月合成服,缘大行皇帝尚在殡宫,请罢其礼。」从之。
十二月二十二日,礼仪院言:「密王夫人贺氏卒,于皇帝为叔母,合择日成服。缘在服制内,望罢其礼。」从之。
天圣元年五月三日,太常礼院言:「赠侍中刘美妻赵国夫人钱氏卒,准《礼令》,皇太后为亲兄弟妻本服大功,合于便殿发哀。缘在真宗大祥内,望罢其礼。」从之。
闰九月十一日,太常礼院言:「武胜军节度使、兼侍中冯拯卒,《礼令》,皇帝为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