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责授昭信军节度副使、惠州居住徐秉哲,许令归葬。其弟国学进士秉庆言秉哲在路身死也。
十三日,诏:「故起居舍人、直龙图阁尹(诛)[洙]曾孙将仕郎尹锡,特令吏部拟带阶官,差监潭州南岳庙,任(使)[便]居住。」以锡母言流寓浙西,衣食不继故也。
六月十六日,故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吴敏祖母韩氏状:「有孙叙系儒林郎,于宣和八年蒙除南京敦宗院教授,未赴任间,舍俗为僧。今来韩氏年老,别无人侍养,囊 一空,流寓异乡,不能自活。欲望乞令叙归家侍养,给还旧官,陶铸一岳庙差遣。」诏特依所乞,吴叙与给还旧官,(具)[其]岳庙令本家(其)[具]恩例陈乞。
十七日,诏:「右通直郎苏石老系第二任知州资序,系舜钦之孙,令吏部先次与近见阙通判差遣一次。」
二十一日,诏:「参考国史,应祖宗朝开国功臣勋德卓越者,求其世家,访其子孙,量材录

用。如有上件勋臣之家,不能自存,子孙仰赍干照文字,经所属自陈,仍令本处看验诣实,保明闻奏。」
四年三月八日,诏:「将仕郎梁环特差监潭州南岳庙,任便居住,合带阶官,令吏部依条施行。」先是,故尚书左丞梁焘女言先父在元佑间执政,后与司马光同时责降,窜逐岭表,死于贬所。蒙朝廷给还先父(在)[左]丞合得恩泽,奏补男环将仕郎,未得差遣故也。
五月二十六日,诏登仕郎钱伯牛依例令吏部先次与合入差遣。以伯牛言「父勰元丰七年蒙神宗皇帝擢为中书舍人,绍圣元年哲宗皇帝擢为翰林学士,两使绝域,四尹天府。后在元佑,刻石党籍,责守池州,在任身亡。迎侍老母,徙居江浙,贫穷失所,日不聊生,乞依元佑党籍人子孙例,除授差遣」故也。
五年闰二月十一日,诏武经大夫狄琥特主管江州太平观。以狄青之孙应诏陈乞,从其请也。
四月四日,诏王怙特令吏部先次与注授合入差遣。以其祖觌系元佑党人故也。
二十七日,诏:「川陕宣抚副使卢法原近已身故,其家属见在阆州,窃虑别致失所。令川陕宣抚使司取会本家愿往去处,量差人兵,支给路费,委有心力使臣照管津发前去。」
七月二十五日,诏:「赠韩王赵普五世孙承节郎赵珪时赐两官,除合门祗候,令额外供职,余人不得授例。」先是,有诏:「赵普佐命之勋,犹汉萧何,今子孙流落,所宜悯恤。令诸州郡博加寻访,如法(律)[津]遣

赴行在,量才录用。」至是珪在 林州,本州岛津遣到赍普画像并所上幽州奏议录白、道君皇帝批荅及皇宋龙飞故事共三道投进故也。
十月十五日,诏右迪功郎陈渊差充枢密院编修官。以给事中廖刚、中书舍人胡寅、户部侍郎张致远、中书舍人朱震言渊「故赠谏议大夫瓘之诸孙,有学有文,晓达世务。自瓘在时,器重特甚。垂老流落,(因)[困]于饥寒,负材未试,善类叹惜,乞特赐收召,少加任使」故也。
七年八月二十四日,诏:「兵部尚书吕祉,叛将所执,迫使渡淮,坚守忠节,骂贼而死。赠官与恩泽外,特添差亲属差遣一员,令本家陈乞。仍于所在州军,依条借官屋四十间居住。」
八年七月十六日,诏张纶特添差两浙东路安抚司准备差遣,仍厘务,任满更不差人。以奉使金国迎奉梓宫使王伦言「比司马朴在军前,守节不屈,虏人钦重,谈不容口,非但以其文正温公之后,乞加优恤。其婿张纶,久困小官,难于禄食,乞特赐收录,以示抚存,庶为忠义之劝」故也。
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诏:「保平静难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四川宣抚使吴玠薨吴玠:原作「吴邕页,据《宋史》卷三六六《吴玠传》改。,借官屋五十间,令本家居住。宣借人许依格存留,仍许陈乞亲属差遣二人。令本路漕司应副葬事。」
十年五月十二日,诏观文殿学士、左金紫光禄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李纲葬事,令所在州军量行应副。
十一年九月七日,诏将仕郎姚小彭特添差福建

路安抚大使司准备差遣,仍厘务。以故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颜政妻孙氏言「亡夫历事三朝,顷自北道副总管擢任大元帅府参议官,俾预机政。自后寓居福州,不幸身亡,流落异乡,葬事未办。亡夫亲外孙将仕郎姚小彭,伏乞添差一差遣,管干葬事」故也。
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诏责授清远军节度副使赵鼎卒于吉阳军,许令归葬。
二十五年十月十六日,诏:「左朝散大夫洪兴祖,昨缘罪犯,编管昭州,卒,许归葬。」从其子蒧请也。
三十日,诏秦桧葬事令江东转运司应副。以其子 言归葬建康府,故有是命。
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一日,诏责授散官南安军安置解潜卒,特许归葬。以前权通判衡州王义朝言「潜系建宁军承宣使,历事四朝,十任方面,缘与大臣不合致罪。其子先以物故,诸孤零丁远乡」,故有是命。
二十七年十一月五日,诏故中书舍人赵远归葬蜀中,令沿路转运司量行应副津遣。
二十九年五月十二日,诏右迪功郎、大理司直刘芮与改右宣义郎,差主管台州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