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遣。」诏依所乞与郡。
二十一日,符宝郎季质〔奏〕:「奉敕差兼资善堂直讲。伏见赞读宇文时中缘系执政之弟,已陈乞罢免。今来质妻父张邦昌任中书侍郎,伏望许令罢免。」诏依所乞,今后差从官。
六月二日,以刑部尚书蒋猷兼资善堂翊善,给事中吴幵兼资善堂赞读,中书舍人谭世绩兼资善堂直讲。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十一日,诏皇太子以六月七日出就外傅,仍就资善堂置学舍,令国子监供监书。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罢,绍兴五年五月复置。本堂系掌管皇子国公听读,提举官、干办官各一员,以内侍官充。手分二人。《宋史 地理志》:建炎三年闰八月,高宗自建康如临安,以州治为行宫,宫室制度皆从简省,不尚华饰。垂拱、大庆、文德、紫宸、祥曦、集英六殿,随事易名。讲筵所、资善堂在行宫门内,因书院而作。
绍兴五年五月八日辛巳,诏择日除防御使伯琮为节度使,封国公,出就资善堂听读。先是,元年四月戊申,以(致)[政]和故事面谕宰臣〔范〕宗尹等。辅臣奏事,赵鼎曰:「昨日得旨,见上。臣退而与孟庾、沈与求商量,皆仰赞陛下为宗庙社稷大
虑,谨令有司卜今月二十六日吉。」上曰;「可。」与求曰:「此盛德之事也。」上曰:「朕年二十九,未有子,然国朝自有仁宗故事。艺祖创业,其勤至矣,朕取子行下子鞠于宫中,复加除拜,庶几仰慰在天之灵。」初,张浚未出使也,上尝以语鼎、浚、庾、与求曰:「此子天资特异,在宫中俨如成人,朕自教之读书,极强记。」鼎先得旨,于行宫内造书院屋一区,欲令就学。有司以图来上,凡建屋十六间,从约也。至是,书院成,上曰:「只以书院便为资善堂,俟除授讫,命儒臣为直讲、翊善,悉如故事。」
二十三日,诏:「已建资善堂,提点官差主管讲筵所邵谔,干办官差睿思殿祗候使臣李中立。」
二十六日己亥,以贵州防御使为保庆军节度使,封建国公,诏左朝奉大夫、徽猷阁待制、提举建隆观、兼史馆修撰、兼侍讲范冲兼资善堂翊善,左承议郎、守起居郎、兼侍讲朱震兼资善堂赞读。上亲笔付出,朝论以为极天下之选。
二十九日,诏建国公阙差主管文字词臣一名,掌章表使臣一名,直省官二人,袍笏下班祗应二人,手分一名,进奏官一名,楷书一名,辇官六人,翰林司厨子、入内院子各二人, 龙亲事官六人,仪鸾司一名。
六月一日,诏今月七日建国公出就资善堂听读。
五日,宰臣赵鼎等奏:「建国公初七日出资善堂,臣等考故事,当谒见。」上曰:「朕令国公至资善堂见范冲、朱震当设拜,盖尊师重傅,不得不如此。卿等既欲循故事,可往
一见。」
七日,诏:「资善堂差置手分二人,于无违碍官司指差,每月请给并依翰林医官局后行见请则例支破。到堂实及十年,与补进武副尉。今后有阙,依此施行。」
七月七日,中书、门下省言:「昨蕃衍宅赞读等官,各厅合破书奏楷书一名,并当直承送亲事官十人。今来资善堂诩善、赞读各依上件体例施行。」从之
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诏:「建国公瑗出合听读《孟子》终篇,本合并资善堂官吏、诸色人,并各与转一官资。内未有名目人,候有名目日收使。」
十一月三日,资善堂言:「近诏建国公合并资善堂官吏、诸色人并各与转一官资,契勘楷书李愿、茶酒班祗应魏宗道伴读书写文字使唤,宣力颇多。内李愿系白身,将来别无补授恩例,欲乞特与一名目,魏宗道更乞优与推恩。其余祗应人吏,即无似此可以援例之人。」诏李愿许用转一官恩例,特与补进义副尉,魏宗道更与减三年磨勘。
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诏建国公瑗听读《尚书》终篇,翊善朱震、赞读苏符各与转一官。
八年三月九日,诏建国公瑗听读《尚书》终篇,本合并资善堂官吏,翊善、赞读下人吏,各与减二年磨勘。内无官人吏,各支赐钱十五贯。其余诸色人内,将校支赐钱十贯,节级五贯,并令户部支给见钱。
八月六日,诏朱震久任资善,赞翊有功,除依条与致仕、遗表恩泽外,特更与一资恩泽。
九年三月十四日。诏崇国公璩出赴资善堂听读,其
请俸、给赐等应合行事件,并依建国公已得指挥体例施行。
六月十九日,诏听读《孟子》终篇,学官等可依建国公《孟子》终篇例推恩,本合并资善堂官吏、诸色人,各与一转官资。内未有名目人,候有名目日收使,合寄资人依旧寄资。
十年三月十三日,诏听读《尚书》终篇,本合并资善官吏、医官,翊善、提点资善堂下人吏,各与减二年磨勘。内无官人吏并进奏官,各支赐钱十五贯,其余诸色人将校支钱十贯,节级、长行、翊善下亲事官五贯,并令户部支给见钱。
十一年七月十五日,诏听读《周易》、《毛诗》终篇,学官等可依建国公《周易》、《毛诗》终篇例推恩,内副尉与依使臣法比折收使,余各色不同人比附施行。
十二年三月六日,诏左朝奉郎、试给事中、兼侍讲、兼权直学士院程克俊除资善堂翊善,左朝奉郎、试秘书少监、兼崇政殿说书秦梓除资善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