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犯,从上五人出职。有过犯经洗雪,曾经决责,出借职。人数无定限。

  进厨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职。

  金吾街司、仗司孔目官,表奏、勾押、驱使官,并补正名后理,十九选出簿、尉。

  文臣换右职之制

  秘书监换防御使。

  大卿、监换团练使。

  秘书少监,太常、光禄少卿换刺史。

  少卿、监换皇城命名、遥郡刺吏。

  带职郎中换閤门使。

  前行郎中换宫苑使。

  中行郎中换内藏库使。

  后行郎中换庄宅使。

  带职前行员外郎

  前行员外郎并并换洛苑使。

  带职中行员外郎,起居舍人,侍御史,中行员外郎并换西京作坊使。

  带职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殿中侍御史,后行员外郎并换供备为使。已上并带遥郡刺史。

  带职博士,左、右正言,监察御史换閤门副使。

  太常博士换内藏库副使。

  国子博士换左藏库副使。

  太常丞换庄宅副合,

  秘书丞换六宅副使。

  殿中丞,著作郎换文思副使。

  太子中允换礼宾副使。

  太子左右赞善大夫、中舍、洗马换供备库副使。

  秘书郎,著作佐郎换内殿承旨。

  大理寺丞换内殿崇班。

  诸司监丞,节度、观察判官换东头供奉官。

  大理评事,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换西头供奉官。

  太常寺太祝,奉礼郎换左侍禁。

  初等职官,知令、录并两使职官,防御、团练判官,令、录未及三考换左班殿直。

  初等职官,知令、录未及三考换右班殿直。

  判、司、簿、尉换三班奉职。

  试衔齐郎并判、司、簿、尉未及三考换三班借职,已上京官至太常丞带职,加一资换。

  右文官换右职者,除流外、进纳及犯私罪情重并赃罪外,年四十以下并许试换右职。三班使臣补换及三年、差使及五年,方许试换。已上并召京朝官或使臣二人委保。其文臣待制、武臣观察使已上原换官,取旨。

  绍兴复修试换之令,淳熙增广尚左、尚右、待左、侍右换官之格,列而书之,以见新式。若中大夫而下文臣换官。仍政和旧制,则不书。

  诸训武郎至进武校尉,不曾犯赃私罪及笞刑经决而愿换文资者,听召保官二员,具家状连保状二本,诣登闻鼓院投进乞试。外任人候替罢就试。文资换武者听。准此,即授小使臣后未及三年,授进武校尉后未及五年,三省、枢密院书令史以下授使臣、进武校尉;若保甲及试武艺并进纳、流外出身,不用此令。诸武臣试换文资,于《易》、《诗》、《周礼》、《礼记》各专一经,仍兼《论》、《孟》;原试诗赋及依法官条试断案、《刑统》大义者,听。

  换官:尚右,训武、修武郎换宣教郎。侍左,承直郎换从义郎。文林、从政郎奏举职官、知县同。

  换忠翊郎,未满三考成忠郎。从事、修职换成忠郎,未满三考保义郎。迪功郎换成节郎,未满三考承信郎。将仕郎换承信郎,侍右,从义郎换宣义郎。秉义郎换承事郎。忠训郎换承奉郎。忠翊郎换承务郎。成忠郎换从事郎。保义郎换修职郎。承节、承信郎换迪功郎。进武校尉、进义校尉换将仕郎。荫补换使臣。承奉郎换忠翊郎。承务郎换成忠郎。文林郎换保义郎。从事、从政、迪功、通事郎换成节郎。登仕、将仁郎换承信郎。

  文散官二十九

  开府仪同三司从一

  特进正二

  光禄大夫从二

  金紫光禄大夫正三

  银青光录大夫从三

  正奉大夫正四上阶

  中奉大夫正四

  太中大夫从四上阶

  中大夫从四

  中散大夫正五上

  朝奉大夫正五

  朝散大夫从五上

  朝请大夫从五

  朝奉郎正六上

  承直郎正六

  奉直郎从六上

  通直郎从六

  朝请郎正七上

  宣德郎正七

  朝散郎从七上

  宣奉郎从七

  给事郎正八上

  承事郎正八

  承奉郎从八上

  承务郎从八

  儒林郎正九上

  登仕郎正九

  文林郎从九上

  将仕郎从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