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见乌侯秦水广从数百里,水停不流,其中有鱼,不能得之。闻倭人善网捕,于是东击倭人国,得千余家,徙置秦水上,令捕鱼以助粮食。
光和中,□石槐死,时年四十五,子和连代立。和连才力不及父,亦数为寇抄,性贪淫,断法不平,觽畔者半。后出攻北地,廉人善弩射者射中和连,即死。其子骞曼年小,兄子魁头立。后骞曼长大,与魁头争国,觽遂离散。魁头死,弟步度根立。自□石槐后,诸大人遂世相传袭。
论曰:四夷之暴,其埶互强矣。匈奴炽于隆汉,西羌猛于中兴。而灵献之闲,二虏迭盛,石槐骁猛,尽有单于之地,蹋顿凶桀,公据辽西之土。其陵跨中国,结患生人者,靡世而宁焉。然制御上略,历世无闻;周、汉之策,仅得中下。
将天之冥数,以至于是乎?
赞曰:二虏首施,鲠我北垂。道畅则驯,时薄先离。
后汉书志第一 律历上 律准候气
古之人论数也,曰“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然则天地初形,人物既着,则筭数之事生矣。记称大桡作甲子,隶首作数。二者既立,以比日表,以管万事。夫一、十、百、千、万,所同用也;律、度、量、衡、历,其别用也。故体有长短,检以度;物有多少,受以量;量有轻重,平以权衡;声有清浊,协以律吕;三光运行,纪以历数:然后幽隐之情,精微之变,可得而综也。
月令章句:“大桡探五行之情,占斗纲所建,于是始作甲乙以名日,谓之干,作子丑以名*(日)**[月]*,谓之枝,枝干相配,以成六旬。”
汉兴,北平侯张苍首治律历。孝武正乐,置协律之官。至元始中,博征通知钟律者,考其意义,羲和刘歆典领条奏,前史班固取以为志。而元帝时,郎中京房*(房字君明)*知五声之音,六律之数。上使太子太傅*(韦)*玄成、*(字少翁)*谏议大夫章,杂试问房于乐府。房对:“受学故小黄令焦延寿。六十律相生之法:
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六十律毕矣。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征,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征。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终)**[统]*一日。其余以次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征以类从焉。
礼运篇曰‘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此之谓也。以六十律分儙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焉。于以检摄髃音,考其高下,苟非*(草)**[革]*木之声,则无不有所合。虞书曰‘律和声’,此之谓也。”
房又曰:
“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隐闲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房言律详于歆所奏,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文多不悉载。故总其本要,以续前志。
钟难分别,乃截竹为管,谓之律。律者,清浊之率法也。声之清浊,以*(制)**[律]*长短为制。”
以阳生阴,倍之;以阴生阳,四之:皆三而一。阳生阴曰下生,阴生阳曰上生。
上生不得过黄钟之*(清)*浊,下生不得及黄钟之*(数实)**[清]*。皆参天两地,圆盖方覆,六耦承奇之道也。黄钟,律吕之首,而生十一律者也。其相生也,皆三分而损益之。是故十二律之,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是为黄钟之实。又以二乘而三约之,是为下生林钟之实。又以四乘而三约之,是为上生太蔟之实。推此上下,以定六十律之实。以九三之,*(数)**[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法。*[于]*律为寸,于准为尺。不盈者十之,所得为分。
又不盈十之,所得为小分。以其余正其强弱。
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故滋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羡于辰,巳盛于巳,咢布于午,昧暧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丙,大成于丁,丰茂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
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则可见矣。”
黄钟,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下生林钟。黄钟为宫,太蔟商,林钟征。一日。
律,九寸。准,九尺。
色育,十七万六千七百七十六。下生谦待。色育为宫,未知商,谦待征。六日。
律,八寸九分小分八微强。准,八尺九寸万五千九百七十三。执始,十七万四千七百六十二。下生去灭。执始为宫,时息商,去灭征。六日。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强。准,八尺八寸万五千五百一十六。丙盛,十七万二千四百一十。
下生安度。丙盛为宫,屈齐商,安度征。六日。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