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孰是?」御史大夫韩安国曰:「魏其言灌夫父死事,身荷戟驰入不测之吴军,身被数十创,名冠三军,此天下壮士,非有大恶,争杯酒,不足引他过以诛也。魏其言是也。丞相亦言灌夫通奸猾,侵细民,家累巨万,横恣颍川,凌轹宗室,侵犯骨肉,此所谓『枝大于本,胫大于股,不折必披』,〔四〕丞相言亦是。唯明主裁之。」主爵都尉汲黯是魏其。内史郑当时是魏其,后不敢坚对。余皆莫敢对。上怒内史曰:「公平生数言魏其、武安长短,今日廷论,局趣效辕下驹,〔五〕吾并斩若属矣。」即罢起入,上食太后。太后亦已使人候伺,具以告太后。太后怒,不食,曰:「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六〕令我百岁后,皆鱼肉之矣。且帝宁能为石人邪!〔七〕此特帝在,即录录,设百岁后,〔八〕是属宁有可信者乎?」上谢曰:「俱宗室外家,〔九〕故廷辩之。不然,此一狱吏所决耳。」是时郎中令石建为上别言两人事。
〔一〕集解张晏曰:「视天,占三光也。画地,知分野所在也。画地谕欲作反事。」
〔二〕集解徐广曰:「辟音芳细反。倪音诣。」张晏曰:「占太后与帝吉凶之期。」索隐辟普系反。倪,五系反。埤仓云:「睥睨,邪视也。」
〔三〕集解张晏曰:「幸为反者,当得为大将立功也。」瓒曰:「
天下有变谓天子崩,因变难之际得立大功。」
〔四〕索隐案:包恺音疋彼反。正义铺被反。披,分析也。
〔五〕集解张晏曰:「俛头于车辕下,随母而已。」瓒曰:「小马在辕下。」正义应劭云:「驹马加着辕。局趣,纤小之貌。」按:应说为长也。
〔六〕索隐案:晋灼云「藉,蹈也。以言蹂藉之」。
〔七〕索隐谓帝不如石人得长存也。正义颜师古云:「言徒有人形耳,不知好恶。」按:今俗云人不辨事,骂云杌杌若木人也。
〔八〕索隐案:设者,脱也。
〔九〕正义婴,景帝从舅。蚡,太后同母弟。
武安已罢朝,出止车门,召韩御史大夫载,怒曰:「与长孺共一老秃翁,何为首鼠两端?」〔一〕韩御史良久谓丞相曰:「君何不自喜?〔二〕夫魏其毁君,君当免冠解印绶归,曰『臣以肺腑幸得待罪,固非其任,魏其言皆是』。如此,上必多君有让,不废君。魏其必内愧,杜门齰舌自杀。〔三〕今人毁君,君亦毁人,譬如贾竖女子争言,何其无大体也!」武安谢罪曰:「争时急,不知出此。」
〔一〕集解汉书音义曰:「秃老翁,言婴无官位扳援也。首鼠,一前一却也。」索隐案:谓共治一老秃翁,指窦婴也。服虔云「首鼠,一前一却也」。
〔二〕集解苏林曰:「何不自解释为喜乐邪?」索隐案:小颜云「何不自谦逊为可喜之事」。音许既反。
〔三〕索隐案:说文云「齰,啮也」。音侧革反。
于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颇不雠,〔一〕欺谩。劾系都司空。〔二〕孝景时,魏其常受遗诏,曰「事有不便,以便宜论上」。及系,灌夫罪至族,事日急,诸公莫敢复明言于上。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幸得复召见。书奏上,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三〕诏书独藏魏其家,家丞封。〔四〕乃劾魏其矫先帝诏,罪当弃市。五年十月,〔五〕悉论灌夫及家属。魏其良久乃闻,闻即恚,病痱,〔六〕不食欲死。或闻上无意杀魏其,魏其复食,治病,议定不死矣。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七〕故以十二月晦〔八〕论弃市渭城。〔九〕
〔一〕正义雠音巿周反,对也。言簿责魏其所言灌夫实颍川事,故魏其不对为欺谩者也。
〔二〕索隐案:百官表云宗正属官,主诏狱也。正义如淳云:「
律,司空主水及罪人。」
〔三〕集解如淳曰:「大行,主诸侯官也。」索隐案:尚书无此景帝崩时大行遗诏,乃魏其家臣印封之。如淳说非也。正义天子崩曰大行也。按:尚书之中,景帝崩时无遗诏赐魏其也。百官表云诸受尚书事也。
〔四〕集解汉书音义曰:「以家臣印封遗诏。」
〔五〕集解徐广曰:「疑非五年,亦非十月。」索隐徐氏云疑非者,案武纪四年三月蚡薨,窦婴死在前,今云五年,故疑非也。正义汉书云元光四年冬,魏其侯婴有罪弃巿。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按:五年者,误也。
〔六〕索隐痱音肥,又音扶味反,风病也。
〔七〕集解张晏曰:「蚡伪作飞扬诽谤之语。」
〔八〕集解徐广曰:「疑非十二月也。」骃案:张晏曰「月晦者,春垂至也」。索隐着日月者,见春垂至,恐遇赦赎也。
〔九〕正义故咸阳也。
其春,武安侯病,〔一〕专呼服谢罪。〔二〕使巫视鬼者视之,见魏其、灌夫共守,欲杀之。竟死。子恬嗣。〔三〕元朔三年,武安侯坐衣襜褕〔四〕入宫,不敬。〔五〕
〔一〕正义其春,即四年春也。元光四年十月,灌夫弃巿。十二月末,魏其弃巿。至三月乙卯,田蚡薨。则三人死同在一年明矣。汉以十月为岁首故也。秦楚之际表云〔十月〕,十一月,十二月,端月,二月,三月,至九为终。周建子为正月,十一月为正月,十二月为二月,正月为三月,二月为四月,至十月为岁终。汉初至武帝太初以前,并依秦法,以后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