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米一、菽二当粟三、九分之八,此其粟率也。于今有术,米一、菽二皆为所求率,当粟三、九分之八,为所有率,粟二斛为所有数。凡言率者,当相与。通之,则为米九、菽十八,当粟三十五也。亦有置米一、菽二,求其为粟之率,以为列衰。副并为法,以粟乘列衰为实。所得即米一、菽二所求粟也。以米、菽本率而今有之,即合所问。〕

  今有取佣,负盐二斛,行一百里,与钱四十。今负盐一斛七斗三升少半升,行八十里。问与钱几何?答曰:二十七钱一十五分钱之一十一。

  术曰:置盐二斛升数,以一百里乘之为法。

  〔按:此术以负盐二斛升数乘所行一百里,得二万里。是为负盐一升行二万里,得钱四十。于今有术,为所有率。〕

  以四十钱乘今负盐升数,又以八十里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一钱。

  〔以今负盐升数乘所行里,今负盐一升凡所行里也。于今有术以所有数,四十钱为所求率也。衰分章“贷人千钱”与此同。〕

  今有负笼重一石,行百步,五十返。今负笼重一石一十七斤,行七十六步,问返几何?答曰:五十七返二千六百三分返之一千六百二十九。

  术曰:以今所行步数乘今笼重斤数,为法。

  〔此法谓负一斤一返所行之积步也。〕

  故笼重斤数乘故步,又以返数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一返。

  〔按:此法,负一斤一返所行之积步;此实者一斤一日所行之积步。故以一返之课除终日之程,即是返数也。

  淳风等按:此术,所行步多者得返少,所行步少者得返多。然则故所行者今返率也。故令所得返乘今返之率,为实,而以故返之率为法,今有术也。按:此负笼又有轻重,于是为术者因令重者得返少,轻者得返多。故又因其率以乘法、实者,重今有之义也。然此意非也。按:此笼虽轻而行有限,笼过重则人力遗。

  力有遗而术无穷,人行有限而笼轻重不等。使其有限之力随彼无穷之变,故知此术率乖理也。若故所行有空行返数,设以问者,当因其所负以为返率,则今返之数可得而知也。假令空行一日六十里,负重一斛行四十里。减重一斗进二里半,负重二斗以下与空行同。今负笼重六斗,往返行一百步,问返几何?答曰:一百五十返。术曰:置重行率,加十里,以里法通之,为实。以一返之步为法。实如法而一,即得也。〕

  今有程传委输,空车日行七十里,重车日行五十里。今载太仓粟输上林,五日三返,问太仓去上林几何?答曰:四十八里一十八分里之一十一术曰:并空、重里数,以三返乘之,为法。令空、重相乘,又以五日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一里。

  〔此亦如上术。率:一百七十五里之路,往返用六日也。于今有术,则五日为所有数,一百七十五里为所求率,六日为所有率。以此所得,则三返之路。今求一返,当以三约之,因令乘法而并除也。为术亦可各置空、重行一里用日之率,以为列衰,副并为法。以五日乘列衰为实。实如法,所得即各空、重行日数也。

  各以一日所行以乘,为凡日所行。三返约之,为上林去太仓之数。按:此术重往空还,一输再还道。置空行一里用七十分日之一,重行一里用五十分日之一。齐而同之,空、重行一里之路,往返用一百七十五分日之六。完言之者,一百七十五里之路,往返用六日。故并空、重者,并齐也;空、重相乘者,同其母也。于今有术,五日为所有数,一百七十五为所求率,六为所有率。以此所得,则三返之路。今求一返者,当以三约之。故令乘法而并除,亦当约之也。〕

  今有络丝一斤为练丝一十二两,练丝一斤为青丝一斤一十二铢。今有青丝一斤,问本络丝几何?答曰:一斤四两一十六铢三十三分铢之一十六。

  术曰:以练丝十二两乘青丝一斤一十二铢为法。以青丝一斤铢数乘练丝一斤两数,又以络丝一斤乘,为实。实如法得一斤。

  〔按:练丝一斤为青丝一斤十二铢,此练率三百八十四,青率三百九十六也。

  又络丝一斤为练丝十二两,此络率十六,练率十二也。置今有青丝一斤,以练率三百八十四乘之,为实。实如青丝率三百九十六而一。所得,青丝一斤,练丝之数也。又以络率十六乘之,所得为实;以练率十二为法。所得,即练丝用络丝之数也。是谓重今有也。虽各有率,不问中间。故令后实乘前实,后法乘前法而并除也。故以练丝两数为实,青丝铢数为法。一曰:又置络丝一斤两数与练丝十二两,约之,络得四,练得三。此其相与之率。又置练丝一斤铢数与青丝一斤一十二铢,约之,练得三十二,青得三十三。亦其相与之率。齐其青丝、络丝,同其二练,络得一百二十八,青得九十九,练得九十六,即三率悉通矣。今有青丝一斤为所有数,络丝一百二十八为所求率,青丝九十九为所有率。为率之意犹此,但不先约诸率耳。凡率错互不通者,皆积齐同用之。放此,虽四五转不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