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第一座受已。至第二座。乃至最下座。次第巡受左一行受已。至右一行。二。三。四。乃至若干行。亦如是受。其受者。各各儀式。文詞。並皆如上。善見律云。有三種人。不得受迦絺那衣。一者。破安居人。二者。後安居人。三者。異住處人。如若有者。但令集和隨喜。制無受衣之法。若衣至座前。應云。我是後安居。持衣者。即越之。大眾逐一受已。仍至中間。以衣放桌上。合掌復云)。
為僧受功德衣竟。(尚云)善。(答)爾。
(向上一拜。持衣歸位坐。和尚復開示五利賞德。及人事久衣。令其開解。以便出入衛防。乃至云)。
受衣已竟。念偈回向(舉云)。
受衣功德殊勝行(云云)。
(回向已。大眾起座。禮謝各散。迎請者。亦不必送。至晚巡寮。其奉差者。持此衣回堂。為眾畜自身邊。期滿日捨。律攝云。持功德衣苾芻。不得出界外經宿。若經宿者。眾僧失功德衣也)。
七四人受衣法
(若一界內。惟有四比丘者。既無餘眾可差。作法自不同前。亦無有欲可說。應如是受。其集僧問和。如常所行。亦應答云)。
受迦絺那衣羯磨(作法者。應如是白)。
大德僧聽。今日眾僧受功德衣。若僧時到。僧忍聽。眾僧和合受功德衣。白如是(白已。上座問云)。
誰能為眾持功德衣。(答)我比丘(某甲)堪能(作法者。白餘二人云)二大德憶念。此住處僧得可分衣。現前僧應分。我等今持此衣與比丘(某甲)。此比丘當持此衣。為眾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二人答云)可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