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熈(某)年。夏三月。安居會上。座中比丘(幾)百(幾)十(幾)人。沙彌(若干人)(報已。各以盤放桌上。行者仍在前班。收者照舊後班。維那復云)。
為僧行舍羅竟。(尚云)善。(行者齊答)爾(一拜歸位)。
和尚示云。同居大眾。已知此處今夏有若干人安居。以後誦戒。期中不必行籌了。各人收攝身心。九旬之中。努力為道。受籌已竟。念偈回向(舉云)。
受籌功德殊勝行(云云)。
(大眾念回向偈畢。各人起坐。二引請仍到佛前立。和尚禮佛三拜已。二引磬前鳴。到韋天前。和尚三問訊。即回方丈。大眾向上排班。禮佛三拜。轉身向下。三問訊韋天已。為首者云)。
大眾到方丈頂禮和尚。(尚云)免禮。(或云)各回。
(然後次第各散。其知事人。應遣年少比丘。或求寂。將所供佛位。及韋天像。禮拜問訊已。請送原處。其所辨之具。亦各收藏本處畢。自己方回。然招提僧物。體徧十方。當護如眼目。全在知事料理。用度仔細。如己物照管。便無過咎。適或遺落損壞者。則慢惰之愆。非淺鮮也)。
○第四依止安居篇(七法)
初鳴椎集眾法
(安居日期。大眾雖悉。恐不盡知。於方丈門前。再懸牌一面。上書安居二大字。侍者埋爐。敷座。在方丈中。其受事人。於方丈門外。傍設一小桌。預辨紙筆等於此。以便登記大眾日課及戒臘次序。將二板時。先對大殿主。及韋馱殿主云點燭開中門。待二板鳴。教打鐘三下。隻安居者登殿)。
二拈香禮佛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