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知時集眾法
(犯者熟背文已。到堂中白知事人。其知事人。引彼徃各堂。及眾寮禮請大眾師畢。然後到方丈請問和尚在何時作法。若時定已。先差人索欲。若有戒場作法。則不必說欲。時至教打揵椎。如懺摩法打鼓。大眾聞之。各整威儀。至作法處。眾齊集已。知事人應先瞻察眾中。有未受具戒者遣出。次徃方丈知會侍司。入室請和尚到作法處。知事人云)。
大眾頂禮和尚。(尚云)免禮(知事人呼犯者居中向上)。
先頂禮和尚三拜。(尚云)普禮僧足。大眾齊合掌。(拜已。復呼云) 問訊 長跪 合掌。
三呈白犯緣法
和尚應語彼言。說儞離(或云畜長)衣的因緣。(犯者自高聲說云)我(某甲)。從(某)年得戒以來。至(某)年(某)月。因有(某)事出門。故離了衣鉢(或云畜了長衣)。今求和尚大眾師傅。慈悲懺悔。和尚云。知道了。捨儞所(長離)之衣(若所離之衣不在者。則不必捨)。
四捨本犯財法(二)
初定捨法
(定捨者。謂所畜長衣故。三衣總離故。犯者即雙手捧衣。高聲如是捨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或云。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我今捨與僧(一說。僧中應差一人。接彼所捨之衣。如但離二衣。或一衣者。牒衣名面捨)。
次不定捨法
(不定捨者。若所離之衣。或一頂不在。或兩頂不在者則不必捨。故云不定。由衣不定。則文亦不定。由文不定。故復類之可曉。若僧伽黎已無者。應如是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