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檀越家。當住一面。師教坐應坐○到他寺院。師禮佛。或自禮。不得擅自鳴磬。
名義云。檀。是梵度。貧翻云。施。謂彼能行布施。供養三寶。則當來越語此窮苦海故。亦名檀那。此云施主。大乘論云。謂能引福德資糧故。當住一面者。謂當不離左右也。教坐應坐者。尊法尊師也。成範云。或事緣令坐。勿舒於雙足。常具諸威儀。師起速當起。禮記云。長者賜坐應告坐而坐△師禮佛者。佛是先覺之人。師乃後覺之者。因先覺而覺後覺。故見佛即當禮也。或自禮者。近朱則赤故。不得擅自鳴磬者。擅。自專也。
鐘磬乃人天之耳目。叢林之號令。各有執事所司。入寺須當遵其法度。客儀莫失。方見賓主之規。輒便舉動者。則起大眾。致師赧顏。隨之何益耶。
三登山
若山行。當持坐具隨之若遠行。不得相離太遠。
若山行。當持坐具者。謂山步艱難。恐師行疲倦。欲暫歇息故。當持坐具。或蒲團。及所坐之物。而備辦鋪設師坐也△不得相離太遠者。謂太近則踏師影。或步揚塵。太遠則不聞師喚。一失所在。兩不相照。恐誤其事。是故凡所作為。必須顧盼不致兩處懸念也。
四渡水
若過渡。當持杖徐試淺深○持瓶攜錫等。具如律中。文繁不錄。
律云。有二因緣。佛聽畜杖。一。為老瘦無力故。二。為打路探水故。徐試。則無驚險之怖也。若淺。則扶師過渡若深。則倩人肩輿。事師頌云。若於險路中。自已作前導。若過溪澗水。以杖試淺深。所謂深則厲。淺則揭也△持瓶擕錫等者。梵語軍持。此云瓶。有其二種。一。淨瓶。二。澡瓶。此乃澡瓶也。謂貯水隨身。以淨手故。磁瓦作者。名淨用。銅鐵作者。名觸用。錫。是錫杖。為師持行。必宜聲響俱寂。具如律中者。十戒經中。
持師澡瓶。有十五事。攜錫有七事。文多所以不錄。欲廣學者。當自檢閱經文。則盡知也。
二補義(分二)初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