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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戒律宗-沙弥律仪要略述义-清-书玉*导航地图-第65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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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以等者。慨歎之辭也。如來滅後。法有三時。所謂正法。像法。末法也。正法千年。此時人根湻厚。聞法即證。像法千年。此時雖似正法。而聞法者多。修證者少。末法萬年。此時闘諍堅固。邪見增長。人多於此。見上生情因循懈怠。於世間法。厭簡思繁。於出世間法。厭繁思簡。由是之故。大師於威儀。經。律。清規。成範中。刪去繁文。撮為要略。以逗時機。分為二十四類。令其各不相參。何也。若以理論。戒體是一。若以事推。

相有差殊。故須分類。便於初心習學者。得其頭緒。故曰仍分類。以便讀學也。

四義該補入

  (本)間有未備。從義補入一二。

  間。中也。未備等句。正見大師為人之切也。謂此二十四門威儀之中。凡有事不具足。法不周備處。檢討琅函。從義補入。則理通決例。事法無差。初學行持。盡善盡美。庶使馬勝之威儀復見。而波離之軌範猶存。靈山一會。儼然未散也。

五復指全書

  (本)其有樂廣覽者。自當檢閱全書。

  樂者。欲也。廣覽者。謂非以此而止也。葢由律海弘深。探之莫窮其底。義山高廣。仰之難覩其巔。是以取要刪繁。隨情便用。勿使初機望洋而退也。果能有殊勝念頭。願弘律學者。當檢閱沙彌威儀。十戒諸經。及清規。成範等全部。自悉其詳。不可得少為足也。

  二別列條章(二十四則)

  敬大沙門第一(凡五事○分三)初敬遮四法

  不得喚大沙門字○不得盜聽大沙門說戒○不得轉行說大沙門過○不得坐見大沙門過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