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七寶。皆增長人貪愛之心。故妨廢修行道業。貪為鬼畜之根。愛為生死之本。如來出世。原為斷絕眾生生死根株。故令遠離世利。衣食房舍。既任他施。故置金銀於無用之地。後因病比丘。乃漸聽立烟爨房舍。今時房舍悉備。食用皆出常住。猶嫌不稱己懷。不知是何心哉。佛既不聽捉持。則其不貪少欲之清節。可自知矣。餘律或言不受畜。或言不捉持。以捉持是畜之漸因。亦染污淨德。故佛制斷。
鋤金不顧。世儒尚然。釋子稱貧。畜財奚用。
彼既不顧。我何稱貧。衣食悉任外緣。故曰畜財奚用。世儒者。漢北海管寧也。寧少時與華歆為友。同席讀書。曾與歆共鋤菜。見地有金。揮鋤不顧。與瓦石無異。歆捉而擲之。時人以是知其優劣矣。寧後適遼東三十七年。魏主丕徵之。乃浮海西歸。以為太中大夫不受。其名行高潔若此。又能因事導人於善。人皆服其化。年八十有四卒。歆為尚書令。行逆。不得其終。先曹操欲弒獻帝后伏氏。及二皇子。使郄慮持節策。收后璽綬。歆即壞戶。
發壁。就牽后出。披髮徒跣泣行。帝見不能救。遂將后下暴室幽死。二皇子皆酖殺之。所謂知其優劣者此也。
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叢林。或住菴院。或出遠方。亦未免有金銀之費。必也知違佛制。生大慚愧。念他貧乏。常行布施。不營求。不畜積。不販賣。不以七寶粧飾衣器等物。庶幾可耳。
此是大師權開。非佛本意。故曰必也知違佛制。以知違制故。生大慚愧。念他貧乏故。常行布施。不營求者。謂不種種經營求索也。不畜積者。謂有檀越布施。即將以供三寶。自獲善果。復令施福轉增。不可畜之箱囊。積之高閣。故經云。無得藏積穢寶。人與不受。受則不留。轉濟窮乏。常為人說不貪之德。是也。不販賣者。謂不賤買貴賣。虧損淨行。縱得財利供僧。佛不許受。繪塑佛像。不聽禮拜。業疏云。但以邪心。有涉貪染。為利賣法。
禮佛讀經斷食等。所獲贜賄。皆曰邪命物。不以七寶粧飾衣器等物者。謂非釋子所宜。及增長愛根。成有漏業故也。梵語貧婆。此云叢林。譬如大樹叢叢。故僧聚處名曰叢林。西國僧俗修行。於蘭若處。多結草菴居之。院是禪室。凡庭館有垣墻者。皆曰院。
如或不然。得罪彌重。
謂若不生大慚愧等。故違佛制。得罪非小也。
噫。可不戒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