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經云。夫士處世。斧在口中。所以斬身。由其惡言。
此文雖出本經。然法句。阿含。大律。皆同。斧譬自舌。惡言喻斧發也。如人擲斧斬天。斧墮還自傷身。世人欲以惡言害彼。反還自害。如大律云。昔調達罵舍利弗。為惡欲比丘。應時熱血從鼻孔出。即以生身。墮大地獄中。佛因而說偈曰。夫士處世。斧在口中。所以斬身。由其惡言。應毀反譽。應譽反毀。自受其殃。終無有樂。
噫。可不戒歟。
地持論云。妄語之罪。能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為人所誑。何故妄語墮三惡道。謂緣其妄語不實。使人虗生苦惱。是以死及地獄苦。以其欺妄乖人誠信故。受畜生報。緣其妄語。皆自貪欺。慳欺罪故。復為餓鬼。以其妄語。不誠實故。被人誹謗。以其妄語欺誑人故。為人所誑。既知妄語。有此四大苦報。可不戒歟。
△五曰不飲酒
亂心惛智曰酒。
解曰。飲酒者。謂飲一切能醉人之酒。西域酒有多種。甘蔗蒲萄。及與百花。皆可造酒。此方止有米造。俱不可飲。
西域。即天竺。此方。即東華。酒雖多種。不出其二。一者穀酒。謂以五穀和麴而釀成之。二者木酒。謂用根莖花果。雜諸藥草。而醞成之。即甘蔗蒲萄百花藕根糖蜜等是也。此二種酒。皆不得咽。故云俱不可飲。凡有酒色。酒香。酒味。三者。或缼一。缼二。能令人醉。飲即得罪。若啗糟。食麯。和酒煑食。盡犯。若無酒色香味。不醉人。不犯。
除有重病。非酒莫療者。白眾方服。無故一滴不可沾唇。
佛言。若依我為師者。不得飲酒。亦不與他飲。不貯畜。乃至不以草頭著酒。滴入口中。言有重病者。謂非輕小疾也。非酒莫療者。謂餘藥治不瘥。醫教以酒為藥。非酒不能瘳。即須白眾令知。然後服之。始無自私之咎也。無故者。無病之故也。必有重病。痼疾。乃暫權開聽。非謂長途服食。若無病托病。輕病托重。俱犯。
乃至不得齅酒。不得止酒舍。不得以酒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