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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偶分行。約於某處會。不得後時。

  【箋】隅緣事而暫往也。約期也。後時失時也。

  師受齋當侍立。出生齋畢。復侍立收嚫。

  【箋】收嚫。皆侍者事。然今之侍者。非昔之侍者也。有以師之嚫誤用者。不重己靈。以幾文錢。壞一生人品。良可惜矣。

  七十二威儀。到檀越家索淨水洗鉢。師坐捉手巾鉢授與師。乃應還自坐。本律。連坐飯時。不得先師食飯。師飯已。當起取鉢。自近別坐飯時。立住師邊。師教食去。方當坐受食。別坐飯時。有四事。一。當立。住師邊。二。教食去。乃當去。三。頭面著地作禮。四。食飯不得倨坐上戲。五。飯已。當至師邊住。師教還坐。乃應坐。是為別飯時法也。

入眾第四

  【箋】智度論。佛聖弟子。住和合故。有二種法。一賢聖語。二賢聖默。依止陶鎔。固須給侍。鑪韛煅煉。宜先入眾。同塵之用一如。濟物之功自普。四分律。凡欲入眾。當具五法。一應以慈心。二應自卑下。如拭塵巾。南山鈔。推直於他。引曲向己。長省己過。不訟彼短。記云。巾能攬穢歸己。令物潔淨故。三應知起坐法。若見上座。不應安坐。若見下座。不應起立。此為比丘說也。若沙彌。見一切已受具者。盡當起立。四彼至僧中。

不為雜說。談世俗事。若自說。若請他說。五若見僧中不可事。心不安忍。應默然住。

  寶訓。雪堂曰。高僧臨眾必曰。眾中須知有識者。予因問其故。菴曰。不見溈山道。舉措看他上流。莫慢隨於庸鄙。平生在眾不沈於下。愚者皆出此諾。稠人廣眾中鄙者多。識者少。鄙者易習。識者難親。果能自奮志於其間。如一人與萬人敵。庸鄙之習力盡真挺特沒量漢也。予終身踐其言。始得不負出家之志。

  入眾偈 若見眾會。當願眾生。說甚深法。一切和合。

  【箋】華嚴疏。二覩事境願。初覩眾會。謂眾聚多談無義。故願說深法。眾心易乖。故令和合 甚深之法。非世間文字所能詮也。若世間文字可詮。無以見斯法之深處。惟文字不可到處。乃見斯法之深矣。然則甚深之法。世間文字尚不能詮。而口吻當云何說。所以說者無說。而聞者無聞。無說無聞。則一切和合。一切和合。是名甚深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