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鈔。能糾正弟子故。
四分律。五種阿闍黎。一。出家阿闍黎。即剃度之師也。謂出家必依師剃度。所以得出家是也。二。受戒阿闍黎。謂既得出家。必依師求受戒法。於受戒時。得作羯磨是也。三。教授阿闍黎。謂既得戒法。必得師教授威儀。從教授得威儀是也。四。授經阿闍黎。謂出家必須依師受習經文。解說義理。從所授經。得讀修妬路。若說義。乃至一四句偈等是也。五依止阿闍黎。謂比丘度夏。當依師住。或依止作宿。乃依止住一宿者是也。
十夏以上。即和尚位。
【箋】十。滿數。言得戒已經寒暑十易。而此戒無損。如美玉無瑕。正堪接物利生。即和尚之位。和尚。或云和闍。
羯磨疏。翻譯多雜。番胡二傳。天語不得聲實。故訛傳。梵本正名烏波遮迦。傳至于闐。翻為和尚。傳至此土。什師翻為力生。後漢言。知有罪。知無罪。
律攝。滿足十夏。方住師位。復須成就五法。一。知有犯。二知無犯。三。知輕。四。知重。五。於別解脫經。廣能開解。於諸學處。創結隨開。若遇隨緣。善知通塞。常誦戒本。能決他疑。益見多聞。自他俱利。威儀行法。無有虧犯。具足是德。名親教師。繇其親能教出離法。故雖近圓。於諸學處。不識輕重。設六十夏。仍須仗託明德。依止而住。
雖比丘事。沙彌當預知之。
【箋】比丘事。云何沙彌當預知也。謂將來不久登壇為比丘。故當預知比丘事。所以滋培初志。使其精進不退。捨小見大也。
徵。前云不得聽大沙門說戒。聽則判。五逆同科。此云當預知之。二說若有所阻也。
訓。誦戒羯磨。發露罪相。故下座不得聽上座羯磨。當預知者。正所以策進向上入大乘戒法。毋住跡沙彌。得少為足也。
事師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