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二諦。
【箋】翻譯名義。一真諦。彰一性本實之理也。所謂實際理地。不受一塵。是非雙泯。能所俱亡。指萬象為真如。會三乘歸實際也。二俗諦。顯一性緣起之事也。所謂佛事門中不捨一法。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引善示天堂之樂。懲惡顯地獄之苦。
三者。三受。
【箋】雜阿含經。受者。領納也。謂六根之識。領受六塵之境。一受。謂於六塵違情之境。而有逼迫之苦。二樂受。謂於六塵順情之境。而有適悅之樂。三不苦不樂受。謂於六塵不違不順之境。所受非苦非樂。
四者。四諦。
【箋】法界次第。諦以審實為義。從聞生解。必須藉教。詮理不虗。故云審實。一。苦諦。苦以煩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故名為惱。二。集諦。集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能定招聚生死之苦。故名為集。三。滅諦。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四。道諦。道以能通為義。道有二種。一。正道。實觀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緣理慧行。名為正道。二。助道者。得解觀中。種種諸對治法。
及諸禪定。皆是助道。此二相扶。能通涅槃。故名為道。
五者。五陰。
【箋】大乘廣蘊論。陰。即蓋覆。亦名五蘊。蘊即積聚。一。色陰。色即質礙。謂眼耳鼻舌身諸根。二。受陰。受即領納。謂六識與六塵相應。而有六受。三。想陰。想即思想。謂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四。行陰。行即遷流造作。謂因意識思想諸塵。造作善惡諸行。五。識陰。識即不別。謂以眼耳鼻舌身意六種之識。於諸塵境上照了分別。此五者。皆和合集聚。覆蓋本性。故名為陰。
六者。六入。
【箋】法界次第。入。趣入也。謂六根為六識所依。能六塵。故名六。
七者。七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