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09_戒律宗

32-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戒律宗-沙弥律仪毗尼日用合参-清-戒显*导航地图-第23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楞嚴。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妖魅。下邪人。

  ◎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維摩。大富。得不盜報。

  觀佛三昧經。盜常住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之罪。

  方等經。華聚菩薩云。忤逆重罪。我亦能救。惟盜僧物者。不能救。

  寶梁經。寧自啖身肉。不得盜三寶物。

  地藏經。若偷竊常住財物米穀。飲食衣服。乃至一切。不與而取者。當墮無間地獄。

  十輪經。盜三寶物者。其罪甚重。千佛出世。不通懺悔。若將非理用度。私給俗家。其罪尤重。

  道世法師云。若將常住財物。與白衣受用者。龍天嗔責。罪及主事僧。鐵山瓊云。凡常住一茶。一米。一分。一釐。皆是施主為求福德。故行布施。宜供三寶。何得私用。

  正報頌。劫盜供他用。泥犂獨自陳。玃鳥金剛嘴。啄腦擘其心。灌口以銅汁。碎身鐵棒砧。怕懼周慞走。還投刀劒林。

  習報頌。劫盜所獲報。地獄被銷融。罪畢生人道。饑貧以自終。共財被他制。何殊下賤終。寄言懷操者。常須自固窮。

  毛賴債。唐德宗朝時。淮西壽州安豐縣。毛罕男。婦周氏。生一子。猪頭驢脚。象耳魚腮。父母欲淹死。乃作人言。我先世不信因果。曾於廬州開元寺。借常住錢五百貫。麻布二疋。負欠不還。故遭此罰。望父母收養待長。送寺還報。遂撫育。至七歲。送入寺中掃地。以償宿債。時時自鞭己身。呌言還債。故名毛賴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