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尼寺第十八
【箋】沙彌尼。亦云沙彌離。亦云勤女○佛告諸弟子。汝慎莫妄度沙彌離。女人恣態難保。悅在須臾。更生惡意。譬如水泡一起。一滅。無有常定。能見人根。觀其大行。見其宿罪。今以盡度便得道者。急當度之。自非菩薩羅漢。不可度尼 比丘到尼寺。除僧差羯磨。說戒。外數數入者。非梵行也。澄觀大師十事自勵云。體不捐沙門之表。心不違如來之制。坐不背法界之經。性不染情礙之境。足不履尼寺之塵。脇不觸居士之榻。目不視非儀之綵。
舌不味過午之餚。手不釋圓明之珠。宿不離衣鉢之側。今人不顧佛祖明訓。不避世人嫌疑。數數入尼寺之門。為佛法王法之所呵棄者。廉耻殆盡。
有異坐。方坐。無異坐。不得坐。
【箋】異坐者。別坐也。
四分。露現坐。屏覆坐。俱制。此雖別坐。亦不可久坐。遠嫌疑也。
◎若說法。至日暮者。波逸提。
不得為非時之說。
【箋】非時者。謂非尼寺所說之言。猶服藥知藥忌也。故曰。說法不及時。是法亦非法。
四分。入尼寺說法。不過五六語。過者。犯。
法華。乃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況非時說乎。
若還不得說其好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