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栢垂誡。內典之於外書。滿字之於半字。凡百安置。必有倫次。以不知故。每犯顛錯。及閱大藏。始大愧悔。永不敢以外書加於內典之上。半字閱於滿字之先。經云。不辯半滿。忽略內外。凡所生處。於般若種永不清楚。及遭面貌不端嚴報。夫苟欲拔苦。非般若為迅航。迷津曷渡。非智慧為燈燭。重昏寧曉。故有志求無上菩提者。脫般若種子不清。如蒸砂為飯徒經塵劫耳。
人閱經。不得近彼案前經行。
【箋】凡看經。必澄靜思惟。若人行繞其前。則分其心路。動其所思。即成過咎。
凡經籍損壞。宜速修補。
【箋】經籍。乃聖賢之血脉。亦吾人之慧命。若愛情經籍。如全聖賢身命也。
水懺。關閉箱篋。蟲蠧朽爛。首軸脫落。部帙失次。挽脫漏誤。紙墨破裂。自不修理。不肯流傳。皆得罪也。
沙彌本業未成。
【箋】本業者。即吾人本分之事。猶秀才之習五經。必先通本經。餘經次第習之。如拮据之有基。汲水之有源也。若本經不通。諸經皆成礙塞。沙彌本業。亦復如是。
不得習學外書子史治世典章。
【箋】慈受箴規。自己案前常令潔淨。秪安禪策經文。不得安世俗文字。
佛藏經。佛言。當來比丘。好讀外經說法莊校之辭。令眾歡喜。是諸人等。為魔所獲。覆障慧眼。深貪利養。猶如羣盲。謂誰所欺 外書者。六經二十一史。及諸家文集等。內典者。三藏五燈諸書也。內典為出世之學。外書為治世之學。出世治世。理雖相通。事不兩專。故甄內外也 徑山禮曰。參禪不用看書。後生家。到這裏住下三四年。開口說話。却是讀書一般。如天童悟祖為樵夫。雲門澄為步兵。瑞光徹為染匠。皆一字不識。傑起濟洞二宗。
發言葢天葢地。皆參禪之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