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標釋云。元魏孝文時。本學僧祗。因考受戒體。始闡四分。遙承法時。
道覆
聰之弟子。最初撰疏科六卷。以釋四分。
惠光
初從佛陀禪師出家。陀曰。此子宜先聽律。律是慧基。非智不奉。若初從經論。必輕戒網。由是依覆通四分律。撰疏十卷。
道雲
從光受學。撰疏鈔九卷。判釋廣文。
道洪
從雲受學。亦撰疏文。
智首
稟戒之先。於古佛墖前。預祈顯驗。蒙佛摩頂。身心泰然。方知感戒。及尋律部。多會其文。從洪受學。撰疏二十卷。
南山道宣
南山。即終南山名。距長安八十里。在扶風武功縣。其山北來。勢終南故。或名中南。關中記云。在天之中。居都之南故。律祖諱道宣。字實相。京兆錢氏子。父吏部尚書。母夢梵僧語之曰。所孕者。粱時僧祐律師也。及長。依日嚴頵公出家。年二十。依首師進具。親從學律。居中南紵麻蘭若。宗承首法。撰行事鈔。建南山宗。燒戒定香。行般舟行。前後總二十會。常感天人送饌。侍衛修行。唐高宗乾封二年丁卯。十月三日入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