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網經云。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若不受此戒。外道.邪見人.畜生與木頭平等。無有異故。知不受菩薩戒者。縱學佛法。勤苦修行經千萬劫。祗名眾生。欲脫生死.欲破業障.欲成菩提。終無得理。縱或受已。毀戒。還是佛之弟子。若不受者。名為外道。故經云。薝蔔花雖萎。猶勝一切花。破戒諸比丘。猶勝諸外道。
今此菩薩三聚淨戒受之者。報圓佛果。相好無邊。三達.五眼.十力無畏。一切功德無不具足。即于此身一念之中。訖至成佛。具足八種殊勝功德。
一者。趣道場殊勝。當知受菩薩戒者。如大鵬鳥。舉翅高飛。能至十萬九千里。菩薩發心受此大戒。能越六趣.二乘。徑趣無上菩提。坐于道場。 二者。發心殊勝。若人一念發大悲.大智之心。受菩薩戒。即超過二乘境界。如昔有沙彌侍一羅漢而行。忽發菩提心欲受菩薩戒。此羅漢反生恭敬。為擔衣鉢。讓路而行。 三者。福田殊勝。假使有人供養滿閻浮提大阿羅漢。不如供養一發心受菩薩戒者。以彼運心廣大故。四者。功力殊勝。
若受小乘戒者。猶如螢火。但能自照。受菩薩戒者。狀似日光當午。一切普照故。 五者。滅罪殊勝經云。受戒後破戒。猶勝諸外道。以外道邪見。永沉惡道。無有出期。破戒之人。以戒威力故。設墮惡道。受罪輕微。若墮地獄中。作地獄中王。若墮畜生中。作生畜中王。若墮餓鬼中。作餓鬼中王。所生之處。不失王位。經云。有犯名菩薩。有戒可破。故無犯名外道。無戒可破故。 六者。受胎殊勝。受戒之人。若在胞胎中。常為天龍善神。
所共守護故。 七者。神通殊勝。受戒之人。以持戒力故。能攪長河為酥酪。變大地作黃金。能于一念中超越千生。能于一日內。度無數眾故。 八者。果報殊勝。受戒之人。即是菩薩。當生蓮花藏海。受法性身。一得真常。永不退轉故。
受菩薩戒者。當以發菩提心為先。菩提心者。四弘誓願也。若實發此誓願。復以至誠心。仰承大戒。則能發起無作戒體。方名得戒。既得此戒。後或遇緣破犯。亦自有殊勝功德。故云。破戒諸比丘。猶勝諸外道。又云。所生之處。不失王位。若無此真實廣大之心。但希破後功德。輕求受戒者。則戒決不可得。戒既不可得。況破後功德乎。求受戒者。宜知此意。
此戒體不發則已。發即是性。故名無作。小乘明此。別有一善能制定。佛法憑師。受發極至盡形。或依定.依道別生。皆以心力勝用。有此感發。成實論判為非色非心聚。律師多依此說。未盡其義。大乘明戒是色聚。謂大乘情期極果。憑師一受。遠至菩提。隨定隨道。誓修諸善.誓度含識。亦以心力大故。別發戒善。為行者所緣。止息諸惡。大論云。罪.不罪不可得。具足尸羅。此是戒度正體。以心生口言。從今受。息身.口惡法。是名為戒。
即無作也。此無作雖無色相。而有能持.所持。有得.有失。亦似有色相。故曰假色。亦名無表色也。授戒羯磨文云。初番羯磨時。十方妙善戒法悉皆震動。第二番羯磨時。諸妙善戒法舉集虗空之中。如雲如葢。覆汝頂上。第三番羯磨時。此諸妙善戒法。從汝頂門灌注身心。充滿正報。汝心.汝身即是無邊功德之聚。此文正形容無表之色。如此雖非實有。戒從外來。然亦不可謂自心本具。□無得與不得。葢以。理雖本具。藉緣方發故也。
律學發軔卷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