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第一種求戒者。若準南山羯磨受十戒法。應問遮難。此則惟問五逆。名為戒障。有即遮擯。律制不容。其四棄根本弑和尚闍黎等。不必通問。何以故。彼初始出家。即求受戒。而三師既未請識。四棄亦未受持。是則無師可弑。無戒可破。唯審五逆。不問七逆也。
審第二種求戒者。所問戒障。雖則不滿七逆。而義有六逆。蓋以離俗已久。侍師多年。準律當加弑闍黎一問。且律中五種阿闍黎。則剃髮師居首。若有干犯。法所不容。理合遮擯。
審第三四兩種求戒者。準諸經律。七逆重罪。四棄根本。理應嚴詰。以彼出家在家曾登戒品。則和尚闍黎人人皆有。四棄根本事事稟持。既不類於前二種人。應當別作一彙審之。
前來四種問法。惟遵律制。但今時非佛世。五濁交爭。或間干於國禁。借脫空門。苟非細審嚴徵。何謂法門內護。故今總述其科。別加十惡詳問。凡司重任者。尤宜慎之。
其懺悔作法。或當日。或隔宿。若律堂幽靜。遠於市塵。求戒者少。又無餘緣。即在當日。先令審懺。次受戒法。若律堂雖居隱僻。而求戒者多。或集千指。乃至更倍。並有三寶因緣等事。可於隔宿懺悔。來朝受戒。若律堂相隣村城。無論求戒者多寡。但須稱量機宜。當日隔宿。隨便作法可也。
若隔宿審懺者。入初夜分。於羯磨堂中敷一座。供以香花。復於正座後。側設一案。俟書記謄錄人事。必使燈燭輝煌。光明如晝。香煙馥郁。篆葢若雲。藉斯勝境莊嚴。能令人心悚惕。自然往愆無覆。諸過露呈。於作法時。設有白衣和溷雜入。其為引禮者。當以方便却去。令生歡喜。
(至時鳴椎。集諸求戒者。其請羯磨師儀範。如常。師至堂禮佛陞座已。拈香舉香讚舉)。
引禮云。
上香 迎請者出班。作禮三拜 復位 合掌 汝等隨我音聲。一齊朗誦大悲神呪。仗此呪力潔淨壇場。遠諸魔障。
(誦呪之時。切莫緘口偷安。須知人人各有壇場。各有魔障。若不至誠朗誦。則反增其過矣。誦呪畢。舉)。
南無甘露王菩薩摩訶薩(三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