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正明請師法
(如律所明。本法尼止請羯磨師。餘無請法。然開道戒體。傳宣聖教。必由和尚指示律儀。務須教授。羯磨成壞。重在七師。今以理推之。故須伸請)。
引禮師云。
諸本法尼等。一齊向上排班 問訊展大具聞磬聲至誠頂禮三拜撩衣護鉢(拜已)問訊 長跪 合掌。
引禮師合掌白云。
夫明鏡當臺。遇形則鑑。洪鐘在架。有扣則鳴。圓成三聚。須假於三師。舉撿七非。全憑於七證。今。在此大僧之中。為汝等恭請十師。登壇受具。諸本法尼一齊擡頭認師。各各記取得戒和尚。及現前諸師。相貌名字。不得忘失。
第一位(上某下某)律師。為汝等作具足戒和尚。
右班引禮云。
第二位(某甲)律師。為汝等作羯磨阿闍黎。
左班引禮云。
第三位(某甲)律師。為汝等作教授阿闍黎。
右班引禮云。
第四位(某甲)律師。為汝等作尊證阿闍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