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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华严宗-注同教问答-宋-师会*导航地图-第2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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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同也。各為據機別。即是別也)非諸方所諍不必辨也。

  章初。一別教。二同教。易簡釋曰。後同教門。直就法界本末融會。故下章云。此同教說諸乘等會融無二同一法界。

  評曰。此中引文不盡。(章曰。此同教說諸乘等。會融無二。同一法界。有其二門。一泯權歸實門。即一乘教也。二攬實成權門。則三乘教等也)復錯亂宗因。(西域凡說一義。皆具三支比量。離三十三過。今但引宗法。而不出所因。蓋由泯權歸實。攬實成權為因。故成同教無二之宗。若陸沉所因。安能會融無二。又復將此所宗法。而為同教。得名因由。豈非錯亂宗因乎)自言此是能弘門。非被機之教也(易簡謂。章初立此二門。乃能弘門。

非被機之教。若欲被機。當如大疏中同別。且吾祖立言判教。而不為機。況下文同別。自有攝機成益之言耳)。

  迎福釋曰。此乃三一合說。則三乘一乘和合不異。(問。所謂不異者。還是三乘不異一乘耶。一乘不異三乘耶。況祖師自謂。一以三即一故不異。二以一即三故不異。初屬別教。即非同教。今謂三一不異。出何經論。縱法華經。亦破三顯一。非三一不異也)又注曰。此約三一俱故名同。(會解曰。一乘三乘和合不異。又云三一共故。又曰此約三一具故。析薪云。三一合明。不審諸句為一為異。若一何用互出。

若異何義為當)又揀非海具百川等云云(揀非海具百川義。下當辨明)。

  至相釋曰。經云。會三歸一。故知同也。多義如彼。(至相曰。所言同者。三乘同一乘故。又言同者小乘同一乘故。又言同者小乘同三乘故等。若言三乘同一乘。則總收權小。若言小乘同一乘。則但收溝洫等。前云大義不差。今云多義如彼。前後相仍也)又曰。今以理求通之。與同義無別趣也。(孔目曰。前德已述通別二教。而未見釋相。今以理求通之。與同義無別趣也)今從至相(揚子曰。適堯舜文王者。為正道。非堯舜文王者。為他道。

君子正而不他也)。

  評曰。易簡將彼別教。釋此對同之別。今取彼同。示此對別之同義無舛也。(彼即孔目。此即教章。易簡曰。孔目云。別教者別於三乘。則將孔目中別教。釋今章中對同之別也。玉峯云。至相釋曰。經云會三歸一故知同也。則取孔目中同教。示今章中對別之同也。問。前云別教但易簡特異。今云對同之別義無舛也。何自矛盾。答。前有過則斥之。此可用則取之。有何惑哉)迎福亦曰。別義皆同。則亦與矣(會解云。別教名義諸祖皆同。則亦許也。

已上第一義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