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內外教理。則見解圓融。而無偏局之弊。與未嘗讀佛書而輒議佛者。相去遠矣。
初從淺至深。於習權教者。斥滯令通。而極其本。後依了教。顯示展轉生起之義。會偏令圓。而至於末。
從淺至深者。即指論初二門斥迷執偏淺也。於中前前淺而後後深。斥滯令通者。即破執情而顯圓解也。極其本者。指第三門顯真源也。依了教顯示展轉生起者。即第四門中用顯性了義。會前所執。同一真理也。
文有四篇。名原人也。
總結論名。前序論竟。四篇者。一斥迷執。二斥偏淺。三直顯真源。四會通本末。
一斥迷執(習儒道者)。
斥者。排擯義。迷。謂惑而不悟。執。謂固守不移。
儒道二教。說人畜等類。皆是虗無大道生成養育。
此下顯二宗之大同也。道經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強名曰道。又彼經云。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皆言虗無大道。生成養育之功用也。
謂道法自然。生於元氣。元氣生天地。天地生萬物。
就二宗推明生起次序也。謂者。二宗意旨也。道法自然。語出道經。彼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上文虗無大道也。自然者。妙本之性。性非造作。故曰自然。道者。妙本之用。道與自然。體用之稱。與上文有別。順文言法。非謂道法傚於自然也。又彼經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今云生於元氣。即彼道生一也。元氣生天地。即彼一生二。二生三也。天地生萬物。即彼三生萬物也。前敘中混沌。即儒者之說。此言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