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壺公困臥不覺。於自壺中化出肴酒。及一男子。與共歡飲。少時壺公將覺。婦以肴酒及幻男子內自壺中。既而婦人亦入壺公之壺中。所謂幻化人復作幻化人也。法合中。初幻化人。如彼婦人。喻能感業。幻人所作。如彼男子。喻業所成身。應以壺公喻賴耶也。故知此身。外暨天地萬物。皆幻中幻也。故屏山云。儒者道家。夢中說夢。未知是夢。斯之謂也。業所成識。名業識也。
據此。則心識所變之境。乃成二分。一分與心識和合。成人。一分不與心識和合。即是天地山河國邑。
此重辨心境也。前文從初唯一真靈性下。次第派本成末。至前十月滿足生來名為人。則內教原人之義備矣。又以宿業差別。會儒道所說自然天命。至於業熟稟氣。成就人身。已盡內外之說。無所遺矣。今此一段。則就內教心能變境。(前云元氣亦從心之所變)境有內外。故成情器之異。然後知會萬化而唯心者。唯佛教有之矣。外學不知。妄謂以小緣大者。自其坐井而謂天小耳。烏足與語道哉。言所變之境成二分者。謂諸識生時。雖有多緣。
要略唯二。一者。根身。識所依故。二者器界。識所緣故。所依之中。有總有別。總謂一身。別即五根。謂眼耳鼻舌身。諸識依此。方能發故。能依所依不相捨離。故云與識和合成人。所緣之中。總名曰境。別則有六。謂色聲香味觸法。論中為對外教執天地生萬物。故特言之。而前六境。並在天地之中。故舉天地以總收之。然天地等。皆色法攝。廣如百法等說。
三才中。唯人靈者。由與心神合也。
外教云。天生萬物。唯人最靈。彼宗則以人及萬物。皆稟天地之氣。故曰天生萬物。而於所稟之中。得天地之正氣者為人。故以人為最靈。今內教說。則不如是。謂此血肉之身。由與心神合故。葢由心識。宿世熏習所成。故能思慮等。雖禽畜等。亦有心神。而無明深厚。諸識昧劣。故異於人。非于氣也。所稟之氣。但成血肉之身。此血肉身。但心神之屋宅耳。如傀儡之屈伸語笑。豈木偶之能然哉。
佛說內四大與外四大不同。正是此也。
此引教證成心識所變二分之義也。有執受者為內。無執受者為外。世俗執稟氣者。見人死氣消。便謂氣散為死。殊不知四大之中。風火二大。性輕舉故。死則先散。地水後之。正意以賴耶去體。非于氣也。
哀哉寡學。異執紛然。寄語道流。欲成佛者。必須洞明麤細本末。方能棄末歸本。返照心源。
由前寡聞。異執。不達身本。故深勸學道之流。原求成佛。不達其本。徒事勤勞。麤細即九相等惑。本末即真妄等法。但不隨妄念。即是棄末。了性圓明。即是歸本。譬如有人。迷失家鄉。淹留外郡。忽逢親友示以家山。便當捨他國之艱辛。返故鄉而快樂矣。返照心源者。謂以了因之始覺。還照正因之本覺。知真本有。達妄元空。大經云。不能了自心。云何知正道。彼由顛倒慧。增長一切惡。是知若不先了本心。設使多劫勤修。非真修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