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皆假託眾緣。無自性故。
由此八識託眾緣生。謂親因緣。(識種子是)增上緣。(所依根是)所緣緣。(境界)等無間緣。(謂前念引後念)八識皆具此四緣。別而言之。眠識九緣生等。既託諸緣。即無實自性也。
故中觀論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起信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如此等文徧大乘教)。
此引三文。以證破相之義。引中觀偈意。初謂法若實有。則不假因緣。既假因緣。即無自性。故是定也。次謂法既因緣生。故即法即空。不同二乘析法空也。起信論意。謂一切我法。皆依八種妄識所變。有種種相。離識之外。無別我法。此約生滅門中。就世俗諦則有。若就真如門。能變之心。尚不可得。況所變境。心境兩忘。離言絕相矣。經云下。金剛般若文也。因須菩提疑菩薩修離相行。云何感得三十二相等有相之果。故佛呵云。須菩提。
汝以三十二相為真佛耶。凡所有相。從緣假有。如幻如化。皆是虗妄。若取相者。非見佛也。下文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意恐須菩提見呵有相為妄。却執無相為真雖離有邊。還落斷見。故佛意云。若知諸相從緣本空。即不離幻相。便見真佛。非離相外。別有佛也。今但用初二句。以相虗妄。顯破相義。其下二句。通顯性實教意。故不引之。離一切相二句。意謂凡夫所執一切五塵色相等。皆情計妄有。若離情計。相本寂然。清淨法身。
於斯顯矣。皆破相義。
是知心境皆空。方是大乘實理。
此結成破相正義也。前法相中。一有一空。非盡理故。
若約此原身。身元是空。空即是本。
結成所本。
今復結此教曰。若心境皆無。知無者誰。

